小脫鞋 wrote:
FB看到有人發文說為(恕刪)
你真的想的好簡單喔~~~
事實上有錢你不花嗎??
你不花我幫你花啦...當年的消費卷你不花嗎?




事實上這一千元到底收到哪個帳戶,有誰出來說明白嗎?
這200億到底要用在什麼地方,又有哪條法律規範這筆現金如何運用??你能說明白嗎?
但有一件事情是千真萬確肯定的
那就是這600多億的費用是遠期國債貸出來的..
跟你這一千元是一點關係都沒有喔
yen sheng wrote:
1.應該使用悠遊卡或手機APP軟體來實行消費行為,每人消費滿一萬政府退回3千元現金入戶頭,一來減少替代性消費,二來政府負擔減輕(扣除消費的稅額收入,營業稅與發票稅)。可促進消費並減少政府負擔。也不用擔心找不找零或其他替代性消費問題,更不用花一千買三千,也沒有印製振興卷費用!
2.APP為綁定個人ID,一般零售攤商也無找零問題,使用APP進行bar code掃描消費直接可累積。
3.低收入戶則直接撥給額度三千元振興卷,低收入戶用來實行替代性消費無妨,畢竟少數。
4.若要增加更大滾動式消費可採行消費壹萬元退2500,消費兩萬元退5000。讓有錢人多消費,促進消費力道更大。
此一方法讓有錢人進行消費,低收入戶又不用拿錢,這樣創造的經濟效益更大,對於GDP的滾動更明顯。

水云 wrote:
其實是有的 ...
這 3 個月份的生活日用品 ...
事實上
花掉 ( 自己出的 ) 1000 元紙鈔 1 份
花掉 ( 納稅人的 ) 3000 元券 1 份
是總共花掉 4000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