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醫藥費用與保險給付的報稅問題

小弟去年有一筆醫藥費5萬元(住健保病房無自付額)
醫療險給付我總額10萬元
然而這10萬元中,屬於醫藥費的5萬元卻只給付了2萬元
其餘8萬元是其他的給付,例如出院後的療養金日額給付,住院日額給付
手術保險金(保險公司核定給20倍,每倍2000元,給付金額4萬元)等等

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
我還可以在列舉扣除額中列入醫藥費用3萬元嗎?
(因為我付了5萬,扣掉保險公司的醫藥給付2萬,還有差額3萬)

另外,我去年還有一筆醫藥費10萬元
但申請保險給付是今年的事
這樣的話,列舉扣除額這筆醫藥費10萬還需要扣掉保險金給付的部份嗎?

麻煩各位為小弟解惑,謝謝
要報也要看你的收入吧!
不然也是白搭
您自己出的錢就可以扣除

保險給付的則不行

假設 10萬,保險付8萬,您自費2萬

則只有2萬可以報扣除,




自行google 報稅 醫藥費 保險 會有文章告訴你原因
小弟有爬過Google了
結果就跟您說的差不多
但是這樣舉例太過籠統
請仔細看小弟的原文
謝謝您
bakafish wrote:
小弟去年有一筆醫藥費5萬元(住健保病房無自付額)
醫療險給付我總額10萬元
然而這10萬元中,屬於醫藥費的5萬元卻只給付了2萬元
其餘8萬元是其他的給付,例如出院後的療養金日額給付,住院日額給付
手術保險金(保險公司核定給20倍,每倍2000元,給付金額4萬元)等等

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
我還可以在列舉扣除額中列入醫藥費用3萬元嗎?
(因為我付了5萬,扣掉保險公司的醫藥給付2萬,還有差額3萬)

所以,這個狀況是...
付給醫院:50,000.(取得醫院的收據)
保險給付:20,000.(屬於五萬收據的部份)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今年只能抱30,000的醫療列舉扣除額
醫院的收據是多少錢我就申報多少錢,就這樣





剛才小弟打了電話問國稅局
結果竟然連國稅局都不清楚
看來到時會由承辦人員自由心證
一般來說,
我也會建議你,拿到多少收據就報多少的稅,
不用去管任何保險的給付項目,
也就是你可以直接去申報五萬元的醫療費收據,
原則上國稅局是不會去查核你的保險給付項目,
就算有一天真的查核了,
頂多補稅,並不會加罰,

至少我這幾年來申報的醫療費收據,
都是百分之百可以申報的

給你做參考用
不管保險給付多少
只要你手上的正本收據還在
就全部報吧
很多保險公司都是正本理賠
收據就沒了
到時候如果被踢退
只會叫你補
不會罰你
所以有多少單據就報多少吧



bakafish wrote:
小弟去年有一筆醫藥費...(恕刪)



如果以後碰到這樣,就拿副本跟保險公司理賠,正本拿去列舉扣除額,這樣很保險
如果拿副本報稅,就看國稅局要不要查了
收據多少就報多少,保險公司沒有與國稅局連線
國稅局也不大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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