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了高利貸還不起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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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段落
在不然就......
何謂高利貸放?觸犯何法令?遭遇重利或暴力討債【不當催收債務行為】如何報案與檢舉(申訴專線為何)?如何避免成為高利貸放被害者?
資料來源:警政署
一、高利貸(重利)的定義 年利率超過法定標準即可能成立重利,其中當舖業法第11條規定百分之三十(收取之倉棧費以1次為限);民法第203條規定:「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第205條(110年1月20日修正):「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六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第206條:「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第207條:「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 二、高利貸放之行為有可能觸犯法令 (一)刑法第344條重利罪:即乘他人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違反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二)刑法第344條之1加重重利罪(103年6月18日新修正):以強暴、脅迫、恐嚇、侵入住宅、傷害、毀損、監控或其他足以使人心生畏懼之方法取得前條第1項之重利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三、報案與檢舉方法如下: (一)受銀行委託的催收公司向消費者催討債務時,不得有脅迫、辱罵、騷擾、誤導、欺瞞債務人或相關第三人,也不能造成債務人隱私受侵害等其他不當收債行為。催收作業時間原則上限於上午7時至晚間10時。 (二)遭受高利貸放或暴力討債,應保全證據,並迅速向警察單位(如分局偵查隊、派出所、分駐所)報案,或撥打報案電話「一一○」、「1996內政服務熱線」。 (三)銀行或委外債務催收公司有不當催收情事,請撥打金管會銀行局申訴專線(02)8968-9665、8968-9666或申訴信箱: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1.aspx。 (四)欲瞭解債務協商問題,請撥打下列專線: 1.金管會民眾申訴專線0800-869-899(服務時間:週一到週日上午8時至晚上8時) 2.銀行公會諮詢專線(02)8596-1629、8596-2333、8596-2345 3.八大銀行諮詢專線(24小時) (1)中國信託銀行 0800-024365、(02)2748-1919 (2)台新銀行 0800-023-321、(02)2700-3166、2655-0888 (3)國泰世華銀行 (02)8193-0231、2191-1099轉3208 (4)玉山銀行 (02)2191-2012、2587-1313轉9213 (5)台北富邦銀行 (02)6611-2743 (6)聯邦銀行 (02)2719-7777、2175-1998轉725 (7)臺灣新光銀行 (02)2768-5995 (8)上海銀行 (02)2747-9111轉232、253 4.中華民國金融法律輔助協會諮詢專線0809-036-102 5.尋求就業機會,請撥打勞動部專線0800-777-888 四、民眾借貸時應注意下列幾點事項,以避免成為高利貸放被害者: (一)借貸應向銀行或合法業者為之,若向個人借貸,則應先言明借貸利率並明訂契約,勿隨意簽下空白契約和本票,以免造成終身遺憾。 (二)勿將不動產權狀、身分證及印鑑隨意交付他人或代書事務所,以防有心人士設局向地下錢莊借款。 (三)勿輕信「超低利息」貸款廣告,以防掉入陷阱;若向「貸款代辦公司」借貸,應慎防其變相收取高額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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