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妳 對於"一夫一妻制"的法律,有何看法?


路意13 wrote:
一開始,想要在一起,小弟都會告知.我自己的狀況.(已有女友)
並且跟她說:我無法給妳全部,但是我會照顧妳的全部
如果哪一天!妳無法接受或愛上了別人,可以隨時離開,我完成沒有權利阻止.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一種同意和承諾!

老伯,熊貓問你的是同時
你講的是愛上別人可以隨時滾
差很多捏
等你有本事跟他們說同意他們同時交好幾個再來吧
潘達 wrote:
簡單來說,您的「女朋友」若對您說:「我除了你外,同時外面也有兩個男朋友。但我和你在一起時對你是真心的。」那大大您可以接受嗎?小弟只是想清楚您對您女朋友的要求和權利是否和對自己一致。

以您回我的文看來,您對女生外遇是不以為然的。但以您一開始的觀點而言,您應該也要同意女生可以擁有自己需要的伴侶數,不是嗎?您應該要斥責法律及普世道德觀,支持她們的自由意志才是啊~~~~

潘達兄:受教了
小弟是否可以去接受或支持...
(女朋友」若對您說:「我除了你外,同時外面也有兩個男朋友)

說實話,還真的不知道@@
或許嘴巴可以說的很瀟灑,但也要遇到了才會知道!不是嗎!
並非想逃避,這個問題.而是真的從來沒遇到過.還真不知!該如何回答.

可能是小弟幸運,從年輕到現在,每位都對我很好吧
每個男人一生交往的對象,應該不只3位,小弟也不例外(而且是很多)
但從年輕到現在,就一直是3人行,或4人行,
一開始要交往也從來沒有隱瞞過她們.有另一位或二位
她們絕對有百分百的自由意志,去決定她們的"選擇"
只不過目前的這三位都不願"離開"而且也在一起久了
大家也都相處的很好(甚至有時候,我還會懷疑,她們的姐妹情還超過愛我)
所以持續的照顧下去,應該是小弟未來的責任了.


路意13 wrote:
前天就有人PM給小弟...

(老兄.你開了這一篇,一定會有一些
"社會上沒用的人"上來罵您你~蠢.)

哈哈!沒想到還真準!


又沒說錯

若是照自然法則﹐那48歲的你有什麼本事跟別人競爭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路意13 wrote:
潘達兄:受教了小弟是...(恕刪)

大大你的案例充其量只是特例
即使你的案例再成功,套用在他人身上也會有相同結果嗎?
相信你自已也不會覺得有幾人可以和你一樣
那你的言論是為你自己還是為了全體大眾?

如果你只是單純想閃光
不如多貼照片
如果你要無限上綱到抨擊整個社會制度
我覺得不必要
反正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你有本事你高興怎麼過就怎麼過
只要相安無事,根本沒人管你
"每一小時"有6.5個家庭破裂,沒小孩就算了,但有小孩的家庭呢??
大人吵架!不爽就離婚!那小孩又何其無辜呢!

這個論點可真是新穎啊!
因為沒有結婚,
所以自然就不可能會離婚,
有了小孩子之後就算吵架也沒有離婚的選項,
不過就是分手而已,
因為是"分手"當然就不會有"無辜的小孩"出現,
真的是相當了不起的觀點啊!
JessieC wrote:
其實這在探討的是多人...(恕刪)

這其實並非純粹是討論多重性伴侶的問題...
因為結不結婚..與是否有多個性伴侶並無關係...
版主所要的是婚姻制度的問題...
今天若是要多個性伴侶..其實只要不結婚都沒問題...
因此..是法律上要不要承認多個配偶的問題
Inspector wrote:
如果你只是單純想閃光
不如多貼照片
如果你要無線上綱到抨擊整個社會制度
我覺得不必要
反正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你有本事你高興怎麼過就怎麼過
只要相安無事,根本沒人管你

Inspector兄
實因看到每天156對離婚,而有感而發
上網路閃光,並不能證明甚麼,對小弟來講也無意義.
多貼照片沒問題! 這張可以嗎?

至於現在的社會制度,好或不好?
或許就如前面,有網友所說的"因人而異"吧!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又沒說錯若是照自然法...(恕刪)

感謝!受教了!

路意13 wrote:
小弟是否可以去接受或支持...
(女朋友」若對您說:「我除了你外,同時外面也有兩個男朋友)

說實話,還真的不知道@@
或許嘴巴可以說的很瀟灑,但也要遇到了才會知道!不是嗎!
並非想逃避,這個問題.而是真的從來沒遇到過.還真不知!該如何回答....(恕刪)


了解~~~~

雖然我不認同您的做法,至少您實際做法上是誠實的面對了自己和對方。在沒欺騙、雙方心甘情願的狀況下,那沒什麼好批評的。

路意13 wrote:
多貼照片沒問題! 這張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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