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剩女真實現狀,青春給了渣男,彩禮留給老實人!台灣呢?

中國大齡剩女真實現狀,青春給了渣男,彩禮留給老實人!

樓主結婚時支付了多少彩禮?或者未婚,然後準備支付多少彩禮?

我結婚時,準備了32萬的聘金,給岳父母看過之後,一分未取,我悉數帶回家。
we543543 wrote:
樓主結婚時支付了多少彩禮?或者未婚,然後準備支付多少彩禮?


不是女男平等兩性平權 ?
cdma2k wrote:
中國大齡剩女真實現狀,青春給了渣男,彩禮留給老實人!


可以拒絕付聘金呀。

如果付聘金是為了購買人口、生產力、優先/獨佔交配權、生殖力的話,那合約應該要寫清楚,包括違約條款和罰則。

如果不是的話,那就是自己願意,沒什麼好說的。
cdma2k wrote:
不是女男平等兩性平權 ?


這個是風俗,無關平權。(或者說因為是平權時代,所以多數實質上不收聘金,只留形式)

風俗是風俗,實質內容雙方談妥即可,與他人無關。

比方,我與岳父母談定的作法,單純走個形式,錢拿過去過目一下以示尊重,但是不會收。我的兄姊結婚時,聘金也只是走個形式,未實際支付或收取,和我一樣。

你也可以不依風俗走,連走過場都省了,雙方談妥即可,與他人無關。
Kanyil wrote:
可以拒絕付聘金呀。


結婚形式有很多種,從簡單找個公證人蓋章然後登記了事,到一切依照古禮。

不管哪一種,至少當事人雙方要談妥,複雜一點雙方家族同意,更複雜的,雙方的三姑六婆都有意見。

拒絕什麼的,不是想將事情辦成的態度,硬辦成也後患無窮。

結婚不是一個人的事,不能單方面想怎樣就怎樣,想圓滿,所有事都必須先談妥。



台灣當下的風俗,聘金就算收,多數也是收個意思一下,少有獅子大開口的。
we543543 wrote:
結婚不是一個人的事,不能單方面想怎樣就怎樣,想圓滿,所有事都必須先談妥。


的確,我一向認為婚姻的本質就是併購,需要統一股東、管理階層、董事會、財務顧問、律師、會計師還有員工的意見。而聘金就像是併購裡的意向金,符合市場行情OK,獅子大開口往往有更深層的問題,不會圓滿的。

單從聘金來說:

第一,我認為聘金是封建時代的陋習,現代社會男女平等,把女性當作物件交易是不對的,父母買賣女兒更是違反善良風俗,應該被抵制。

第二,這個人是否真的《無可取代》?從經濟學來說,任何《無可取代》的商品或是服務一定是超過其實際價值,相對昂貴的。

如果是意思的聘金,那和紅包一樣,兩邊開心就好。

如果是交易性質或沒有誠意的聘金,那就很簡單了,獅子大開口就是人家根本瞧不起你嘛。男人願意付就願意付,不願意付就直說,大不了換個交易對象。

在商言商,無可厚非。
we543543 wrote:
樓主結婚時支...(恕刪)

中國的彩禮都到了30萬人民幣,而且還要買房登記女方名下,造成現在中國男人結不起婚的窘況
北七社社長 wrote:
中國的彩禮都到了30萬人民幣,而且還要買房登記女方名下


這應該是局部地區的惡俗,非全部吧。影片看過不少,有的要的更多,感覺比較像被刻意取樣放大的閒餘八卦。

刻意取樣放大的結果,我們常看到的例子,「台女如何如何」或「台男如何如何」,結果事實往往講的是少數的特例。
北七社社長
非局部,局部都来到更扯8个8万
we543543
還好,我們住在台灣,很早就走過那一段聘金嫁妝討價還價的年代,現在普遍沒那種劣俗。隔壁去年舊樓66萬台幣(台灣不收的多數只是擺好看的也不用擺那麼多),依中國標準可能算便宜,台灣網友的回應普遍都嫌貴[笑]
流傳已久習俗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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