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過無數大大小小的爭吵之後...
我終於受不了...說了 "你給我搬回家" 的氣話..
結束了長達兩年斷斷續續的同居生活..
我深深了解我們在相處上有很大的問題..
我認為兩個人在爭吵時應該要各退一步..
而你認為男孩子應該要有擔當多讓一些給女孩子..
這樣子的拔河始終是彼此激烈爭吵的主因...
你的父親在半夜開車從台北到新竹把你接回家..始終不對我說過一句話..
當兩個人的戰火延燒到彼此的家人的時後...事情就無法收拾了..
再見..我的愛..
祝你找到一個比我有擔當的男人吧..
接她回家,情何以堪,
樓主真是有欠缺考慮,。。。。都已經10年了,要分手的話,
最少也要好聚好散吧?
樓主讓自己在人生的記憶裡,留下了一筆會讓你感到遺憾的終生回憶了,
我只能說樓主是一個設想不周到,心智還不成熟的男人,太感情用事、太情緒化,
或許,女方的家長,以後會堅決地認為,他的女兒這樣離開你,絕對是對的,
這件事已經鬧到家長都出面了,我看很難收拾了,就算樓主後悔想找她回來,也相當難了,
家長不會讓你為所欲為了!
樓主吵架、分手的女友,是人家 父母眼中的心肝寶貝,你沒好好愛他、照顧他,
那個作家長的不會心疼? 你不但傷害到已分手的女友,更傷了人家父母的心!
一切後果,自己承擔吧!
我女兒21歲了,如果換成我女兒遇到這樣的事,我會禁止我女兒以後跟你再有任何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