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穿越一回事,大白天的都不看有沒有車的嗎?沒有要檢討被撞的兩夫妻,只是很多人過馬路都不看的還要比跟車誰比較快,這不是自己找死嗎?酒駕的的不用說了,一定要賠錢加上關久一點,對岸還有那種酒駕一審被判死刑的,台灣做不到至少關個三五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