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 應是毒駕!
屬抽象危險犯,最重判無期
整天撞死人的族群還能撞出自豪感在網路上狂噴其他用路人,其畸胎基因堪稱世界奇觀。
narcissus_tulip
[拇指向上]腦殘沒藥醫
小保羅155 wrote:
抓到了! 應是毒駕...(恕刪)


好奇廢死團體會幫毒蟲辯護嗎?
well-taiwan
不對!應該說!!!吸毒的人是病人~它們生病了!病人是有人權的!我們應該接受它們!它馬的~那麼有"礙"怎麼不帶回家養
Ja100cky
我幫他想好理由了 : 是撞到人後壓力太大才吸毒的 開車前沒吸
Freshness wrote:
好奇廢死團體會幫毒蟲辯護嗎?


即使廢死的沒為毒蟲辯護,也不會為死者發聲。

在台灣,死人沒有人權,人死了人權即刻被剝奪。
先該廢除機車停等區吧。
照01的標準,待轉區都能講成待撞區了,
這種機車停等被撞區早該被01出征了不是嗎~~
sunland
這種可以保障弱勢二輪分割車道走到最前面的方便措施,我若是二輪不可能要求廢除
兩輪族真可憐
晚上怕被"酒駕"撞死
早上上班怕被"非法移工"撞死
中午和下午怕被"毒駕"撞死
法官應該都幫它想好怎麼減輕刑則的好理由
台灣No 1.
酒駕、毒駕累犯都沒事路上趴趴走~
出人命才會被重視!!!
但重視又如何?
錢賠一賠和解判減刑!
沒錢賠的爛命一條就算關也沒幾年!!!
假釋出來繼續開懷暢飲!!!!
真心希望引進鞭刑!!!!!
開車殺人喔

沒事

過兩天就出來繼續吸毒了

開車亂撞了
毒駕槍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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