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手指無力嗎?
要不要去大醫院檢查一下
連方向燈都撥不動
這應該滿嚴重的
要儘早治療喔!
Baron16888 wrote:
一些人還真多事
住海邊嗎?
還管到檢察官、法官如何辦案
以為用國外IP就查不到
太小看檢察官及法官的辦案能力了
檢察官及法官直接請Mobile01
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註冊資料及手機號碼就可以了啦
你們以為警方及執法單位用手機查不到人嗎?

違規就是違規,乖乖繳罰單便是,
還公布檢舉人姓名,然後被罵就氣噗噗要提告,又把別人黑名單,從不檢討自己,
樓主這個可笑的低能兒還真有夠無恥。
註冊資料和手機號碼?
可以啊,你叫警察趕緊查、用力查
到頭來只能查出你是個智障。
想賺年終可以說,我燒紙錢給你還比較快
樓主你真是標準的人渣,沒品又低能
這個樓一堆講的自己跟聖人一樣

我最愛在夜市跟菜市場檢舉摩拖車違停
看起來最近可以增加小黃
反正會違規小黃從來沒少過
lamb531 wrote:
........所以您不但右轉未打方向燈,還未依規定車道行駛.......(恕刪)


搞不好檢舉人是兩件一起送

警方取罰單高的開單(警方告知我的)
Baron16888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交通違規(恕刪)


這是學費
放心你繳得起
給溫將一個讚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看到這串討論真覺得台灣人真的有夠可悲,檢討檢舉者的人居然比檢討違規者的人多。

還有別拿「我就不相信你從來沒違規過」的論點來為自己辯護。沒錯,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沒人犯過錯,但大多數人不小心違規後是乖乖去繳罰單,下次改過就好,憑什麼你就可以大小聲?

就駕駛守法性來說,去過新加坡、日本、歐美等國家的人應該都知道,台灣在這方面真的很差(甚至連泰國都不如)。而這個結果可能就是有這麼多違規卻還比說你違規的人還大聲的眾多台灣人所創造出來的環境吧。
但你還是沒打方向燈啊。

今天收到一張交通違規罰單
上面寫著民眾檢舉案件
違規事實寫著駕駛人轉彎未顯示方向燈
地點就在我下班必經之地
台北市東興路接基隆路一段
三線道不對稱路口
最左邊車道可以左轉上基隆路高架橋
而我每天回家就會行駛中間車道
再接基隆路地下道回家
中間車道及最右邊車道無法直行
因為會撞到高架橋下分隔島
大部分的駕駛都是順著原車道右斜前行轉到基隆路然後接基隆路地下道
基本上很多駕駛都沒有在打右轉方向燈的
也從沒看過交通警察根據這一點在這個路口因為沒打右轉方向燈開單
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2條罰1200元
雖然金額不是很高
但是這位檢舉魔人有必要這樣做嗎?
根據檢舉照片的角落我們可以看到這是一位蕭姓計程車司機
我好奇的是這位計程車司機到底在這個不對稱路口檢舉別人沒打方向燈的動機何在?
對你自己有什麼好處呢?
更何況大家根據自己的車道接基隆路有妨礙到你嗎?
如果是危險駕駛
插人家的車道當然應該被舉發
但是像這種完全無惡意且未危害交通秩序與安危
卻還是堅持要舉發的人是有任何問題嗎?
違規是事實,既然是事實被檢舉就認了吧!

該打的方向燈就打方向燈,不要循用舊思維了。
test
樓主車牌號碼是多少啊?我每天去那邊檢舉你,違規就違規,轉彎跟變換車道本來就要打方向燈,你去申訴一定不會過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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