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板車出事了!!給幾個建議

peter670520 wrote:
請問他們有啥可恨之...(恕刪)


去了解一下道教的觀點你就會知道

這起意外的死者單純就是遭受了無妄之災

該被檢討的是肇事者一方
這事故就發生在我住家附近,看到一個幸福的家庭就此毀滅,留下無語問蒼天的長輩,我自己不禁替他們感到難過,縱使與他們不曾相識。幾年前國道六號也有一起類似事故,傷亡慘重不在話下。
看了諸多網友對此事故關心,表示大家都想知道為什麼,然而逐一檢視內容赫然發現,大家縱使對職業大型運輸車量生態有所探討,卻總是無法深入了解,為了讓更多善良的大眾行的安全,我願意提供資訊讓大家瞭解卡車生態。
我本身經營過貨運公司,旗下曾有近20部卡車,而大部分都是靠行車,就以發生事故Volvo 拖車來講,他載運的是h 型鋼,國內生產此鋼品皆為大型煉鋼廠,照理講大公司標出去的案子,承包貨運商應有一定水平。但為什麼。為什麼一個駕駛紀錄不良的年輕人。卻能輕易的駕車上路。誰允許他這麼做。
答案是層層剝削。外包再外包。各位知道嗎。大企業標出去的價格就是可以讓業者以合理的運送方式。包含車輛成本油費保養税賦及司機薪水以與合理工作時數。扣除後還有合理利潤。然而我們的政府及企業卻不管得標的貨運商如何管理他的車隊。放任靠行車主依照自己的方式去完成工作。於是很多中小型貨運商底下一大堆靠行車。貨運商只想待在辦公室內賺取價差。反正司機都是識途老馬。自有方法完成工作。至於有無符合法規。是靠行車主的責任。在車行的認知裡。靠行車就是承包車行的運送業務。
你們知道貨運公司與靠行車輛是什麼關係嗎。我告訴你們。在我們國內。個人如果買了一部大型車輛。是無法過戶到個人名下的。只能登記在貨運公司或稍具規模的企業。然而稍具規模的企業一般買大型車都是自用。沒理由讓你個人借牌登記。於是剩下一個選項。就是貨運公司。結果你個人買了一部車卻登記在貨運公司名下變成它的資產。而貨運公司一毛錢也沒出。還能拿購入車輛發票抵稅。連年攤提折舊。甚至購車車主還得讓車行申報薪資所得。這還不包括稅賦。靠行費。保險費回扣。等等哩哩扣扣。
出錢的沒名沒分。於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生存遊戲就此展開。回到先前論述。原本合理的利潤被辦公室的人以管理名義拿走了。真正執行運送業務的人根本分不到應得利潤。面對國內日漸嚴苛交通法規。這些底層勞動者。根本沒有配合的能力。於是超載。爆胎。超時工作。違規超速層出不窮。最後成了你們眼中的公路殺手。我們不禁要問。駕照被吊銷了為什要上路。因為不賺不行。貧窮與無人管理。讓司機覺得管他的。遇到再說。於是靠行的車輛成了管理的死角。這幾十年來不斷惡性循環。
我們的社會病了。今天害死三條人命的並非只有卡車司機。是我們的制度。我們的偏見(職業分貴賤)。我們這社會存在著只要能賺更多錢就好。不管過程合不合理。缺乏自我道德約束。
縱使市場是自由競爭。但也不能放任發包者任意採取低價策略。造成底下的人沒法依照合理方式執行業務。張忠謀先生曾建議政府開徵富人稅。為什麼他要向自己開刀呢。這就是應證了西方世界的社會價值。掌握資源與權力的人。需要懂的主動伸出溫暖的手。體恤底層的人。現今一部35噸半拖車從台中載爐石到花蓮水泥廠。再從花蓮載原料回竹東。往返皆滿載但未超載。你們猜運費多少。是7000元。不要懷疑。你不跑別人排隊等著跑。那你能想像得標的人標多少嗎。
這就是我們生活的世界。或許你會問。為何不離開這行業。因為貧窮與無奈。就算想上街長期抗爭。有糧草嗎。家裏大大小小難不成喝西北風。如果有選擇的餘地誰會想超載。超速。超時工作。用翻修輪胎⋯一條高速公路上行走的是兩個世界的人。如果我們一再用市場經濟。自由競爭這理由。我想———唉———盼望發這文能多少有助於大眾暸解貨車生態。如有得罪業者之處敬請見諒。
004300 wrote:
http://m.appledaily...(恕刪)

004300 wrote:
http://m.appledaily...(恕刪)
哦,他們的可恨之處是車禍的主因嗎?請用你的道教分析,喔,就幫棒幫我吧!
Deoxyribose wrote:
去了解一下道教的觀點...(恕刪)

早餐蔡 wrote:
這事故就發生在我住家附近,看到一個幸福的家庭就此毀滅,留下無語問蒼天的長輩,我自己不禁替他們感到難過,縱使與他們不曾相識。幾年前國道六號也有一起類似事故,傷亡慘重不在話下。
看了諸多網友對此事故關心,表示大家都想知道為什麼,然而逐一檢視內容赫然發現,大家縱使對職業大型運輸車量生態有所探討,卻總是無法深入了解,為了讓更多善良的大眾行的安全,我願意提供資訊讓大家瞭解卡車生態。
我本身經營過貨運公司,旗下曾有近20部卡車,而大部分都是靠行車,就以發生事故Volvo 拖車來講,他載運的是h 型鋼,國內生產此鋼品皆為大型煉鋼廠,照理講大公司標出去的案子,承包貨運商應有一定水平。但為什麼。為什麼一個駕駛紀錄不良的年輕人。卻能輕易的駕車上路。誰允許他這麼做。
答案是層層剝削。外包再外包。各位知道嗎。大企業標出去的價格就是可以讓業者以合理的運送方式。包含車輛成本油費保養税賦及司機薪水以與合理工作時數。扣除後還有合理利潤。然而我們的政府及企業卻不管得標的貨運商如何管理他的車隊。放任靠行車主依照自己的方式去完成工作。於是很多中小型貨運商底下一大堆靠行車。貨運商只想待在辦公室內賺取價差。反正司機都是識途老馬。自有方法完成工作。至於有無符合法規。是靠行車主的責任。在車行的認知裡。靠行車就是承包車行的運送業務。
你們知道貨運公司與靠行車輛是什麼關係嗎。我告訴你們。在我們國內。個人如果買了一部大型車輛。是無法過戶到個人名下的。只能登記在貨運公司或稍具規模的企業。然而稍具規模的企業一般買大型車都是自用。沒理由讓你個人借牌登記。於是剩下一個選項。就是貨運公司。結果你個人買了一部車卻登記在貨運公司名下變成它的資產。而貨運公司一毛錢也沒出。還能拿購入車輛發票抵稅。連年攤提折舊。甚至購車車主還得讓車行申報薪資所得。這還不包括稅賦。靠行費。保險費回扣。等等哩哩扣扣。
出錢的沒名沒分。於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生存遊戲就此展開。回到先前論述。原本合理的利潤被辦公室的人以管理名義拿走了。真正執行運送業務的人根本分不到應得利潤。面對國內日漸嚴苛交通法規。這些底層勞動者。根本沒有配合的能力。於是超載。爆胎。超時工作。違規超速層出不窮。最後成了你們眼中的公路殺手。我們不禁要問。駕照被吊銷了為什要上路。因為不賺不行。貧窮與無人管理。讓司機覺得管他的。遇到再說。於是靠行的車輛成了管理的死角。這幾十年來不斷惡性循環。
我們的社會病了。今天害死三條人命的並非只有卡車司機。是我們的制度。我們的偏見(職業分貴賤)。我們這社會存在著只要能賺更多錢就好。不管過程合不合理。缺乏自我道德約束。
縱使市場是自由競爭。但也不能放任發包者任意採取低價策略。造成底下的人沒法依照合理方式執行業務。張忠謀先生曾建議政府開徵富人稅。為什麼他要向自己開刀呢。這就是應證了西方世界的社會價值。掌握資源與權力的人。需要懂的主動伸出溫暖的手。體恤底層的人。現今一部35噸半拖車從台中載爐石到花蓮水泥廠。再從花蓮載原料回竹東。往返皆滿載但未超載。你們猜運費多少。是7000元。不要懷疑。你不跑別人排隊等著跑。那你能想像得標的人標多少嗎。
這就是我們生活的世界。或許你會問。為何不離開這行業。因為貧窮與無奈。就算想上街長期抗爭。有糧草嗎。家裏大大小小難不成喝西北風。如果有選擇的餘地誰會想超載。超速。超時工作。用翻修輪胎⋯一條高速公路上行走的是兩個世界的人。如果我們一再用市場經濟。自由競爭這理由。我想———唉———盼望發這文能多少有助於大眾暸解貨車生態。如有得罪業者之處敬請見諒。(恕刪)


早餐 先生 你說太白了喔....
台灣最厲害的是 官商勾結 舉世聞名
我偶爾會叫貨運車拖運 也會跟司機聊天 早餐先生說的 是事實 但也不可能改變
因為既得利益者 可是官員的好兄弟 好搭檔 好朋友 好樁腳

謝謝早餐同學分享資訊。
沒想到(因為沒去想)台灣的工程業包括貨運,都一樣陷入了外包再外包、先佔先贏,坐辦公室的老闆吃得油洗洗,而辛苦做事、冒險出勤的靠行工只能吃殘羹剩飯,後退無路而且朝不保夕。


早餐蔡 wrote:
這事故就發生在我住...(恕刪)
貨運行在申請營業登記時,營業項目為:汽車貨運業,營業項目
代碼為G101061,為特許經營項目,主管機關為交通部,受理許
可申請之機關為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在資本額方面:
最低資本額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
其屬專辦搬家業務者,最低資本額應為新 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遊覽車行業和貨運行業同,所以靠行風氣盛行。

早餐蔡 wrote:
這事故就發生在我住...(恕刪)

您講得很精細,讓大家知道最下游靠行司機的無奈,謝謝分享。


其實靠行≠壓榨
卡車/遊覽車/計程車 都一樣~
這行業有能力自己買車的人,通常剛開始都是吃人頭路賺出來的
一個自己當老闆~排班更彈性~愛車自己養~想要賺更多的概念
車況與超載公司管不到,就是看司機自己的良心~因為司機自己要當老闆
做大了就再多買幾台車請司機跑~就真的當上老闆了(外包再外包XD)

但出事別像蝶戀花一樣...
case都是自己接的~卻把通運公司其他不相關的車主都拖下水
投資都有風險~想當老闆就要有當老闆的認知
有賺的時候數錢數爽爽~
出事或景氣差的時候再來抱怨自己都超時超載~貸款繳不完~政府要負責
黑貓3.5與公車司機學弟們只能繼續乖乖領年終路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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