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主是否有行車記錄器,可證明黑車是停於直行車道要左轉,紅車是為了閃避黑車而駛內左轉車道的,如無法證明這點,紅車會是肇責主因黑車行駛在右側直行車道,過了路口往內側靠是可以不打方向燈的,切入內側車道的,他可以主張他是直行車,你在左轉車道直行,未禮讓直行車,結論:只要能證明你的論點,你就有機會佔較低肇責;反之你要背主要肇責
ddt1115 wrote:看到遠處有車輛打左轉燈停在直行車道所以打燈進入左轉道準備直行 這句話就超有問題對方打算在直行車道左轉就已經違規了,你也注意到了正常人的反應就是繼續待在直行車道等那台車過了你在繼續直行你做出的反應真的刷新我的三觀都叫左轉專用道了,還想要用專用道直行我推測你應該車速不慢,不想減速,想要利用左側超車的原則進到內側打算直接超他結果對方直接親到你屁股你就噴出去了
kan9938 wrote:可證明黑車是停於直行車道要左轉,紅車是為了閃避黑車而駛內左轉車道的 閃什麼? 樓主可以選擇不違規,前車停在那邊要違規左轉,後車要直行也只能先慢下來在直行車道後面等而已阿樓主自己不想等,寧願違規走左轉專用道切過去,就要有承擔事故責任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