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網友聯署一件事關你我的重大交通理賠法

如果哪天有個流浪漢把你的房子燒了,再賠你一個紙紮而你可以接受的話...

我再來考慮連署。
黑色衛生紙
這不符合公平合理原則吧??金童玉女好歹附上
Prada1024
再多付一個紙紮的保時捷好了
沒用的啦,公投過,政府也是說參考而已
一帖文簡單說明立法委員即使再爛也必須存在的原因。
撞到窮人開張薪資證明,有關苦民的賠償都很便宜
anne0904 wrote:
我倒寧可應注意而未注(恕刪)


這條法沒有任何問題,你要擔心的是遇到白癡法官。

所謂應注意而未注意

今天你路權大,好,沒問題,別人違規,但你路權大,這沒問題

但今天有個場景是

你好端端直行,在不遠處就看到路人闖馬路,而且還他媽的大爺慢慢走

如果沒有這法條,你撞上去是無罪。(當然先不扯後續民事賠償)

我認為是這條法讓所有人必須確確實實遵守"生命財產",而不是一句我老大爺的,"路權在手,天下歸我"的想法

(況且即使沒這條規則,還是會吃上傷害罪....然後再搞你一個民事訴訟...)
杜師傅 wrote:
意思是我只要準備一台vios 的錢,就可以消滅一台路上的豪車嗎


反過來說, 一台路上的豪車也可以輕鬆的毀了你一生的儲蓄.
題外話:
樓主要網友聯署, 但樓主沒有去公共政策參與平臺提案. 是連提案都要網友幫忙, 樓主負責"話咻"?
其實不用聯署,只要政府規定將超額險列入車主必投保項目就好,這樣對方開什麼車你就不用擔心了,只需於事故後釐清責任在誰即可,當然前題是需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該項法條才行,否則保險公司恐怕要賠到翻臉。
Ra77
立法要95%開普通車的人為了那5%開豪車的人保超額,是不是不符合公平比例? 就因為它們開豪車,導致所有用路人都要多花錢保超額?
Ra77
今天超額險1000萬,每年多支出1000一般人還沒差,要是以後有上億的車,超額險每年都要多一萬? 這樣受益的是開豪車的跟保險公司吧
amanti88 wrote:
反過來說, 一台路上的豪車也可以輕鬆的毀了你一生的儲蓄

為了避免這狀況
應修法提高強制險的金額並納入超額險
不光風險降低了
路上的車也會變少喔
davis0725
連對岸沒保險都不能上路實在無法想像臺灣只要強制險就趴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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