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因為也要併入主線道往左邊轉了頭,
視線當下絕對已經離開前方,
等回過頭來才發現前車已經急煞,
所以看見騎士完全無煞車狀態下撞上去。
後面追撞騎士的車,估計也剛好視線離開前方在看照後鏡,
所以也完全無煞車狀態下直接撞上騎士。
至於最後一台車,在正常人操作反應閃避這點並沒有疑問,
但唯一有疑慮的是,閃避過後的視線角度是否能在反應時間內將車輛停下。
個人觀點是,就算第一時間停不下來,在發生撞擊時也該緊急停止,
可影片中清楚看見車輛卻在前輪壓過後持續直行連後輪都壓過才停下。
這地方爭議性就很大了,姑且看成當下已經驚嚇不已而當機慢半拍吧!
說是否有保持安全距離,
安全距離是時速除以二,以當時上橋速度去算就知道有沒有了。
本件車禍就個人觀點而已,是一連串的『納呀嘟厚』湊在一起而發生,
當然其中也夾雜著一些或許人所不及處理的情況,
必竟,正常下沒有人想故意撞人壓死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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