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般受傷怎會判賠這麼多錢


badboype wrote:
恐嚇?...(恕刪)


以上所言均為我所見識之陳述,何來〝恐嚇之說〞?


「很多人」不等於是「你」,
「你」也不等於」很多人」

飯以亂吃,可是話卻不能亂說。
下巴骨開放性骨折 算一般傷?

那怎樣才能算重傷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左睪丸很痛吧
hight1114 wrote:
以下括號引用網路新...(恕刪)
紅線違規停車是不是停在車道上?是嘛
車道是不是給車走的?是嘛
那既然是給車走的為什麼可以停車
不停車就不會造成人家去撞到
當然違規停車要負擔肇事責任
請不要因為自己方便造成人家不便


好奇想請問:
第一、騎車的想靠邊,結果撞到違停的汽車,那機車是不是也是想違規紅線停車?所以2個都違規?
第二、碰撞點不在機車的行駛路上,這樣肇責也那麼重?
不同法官就會有不同判決
就是這次汽車駕駛比較倒楣而已

我也不喜歡違停,
但畢竟車輛還是靜止不動的物體
機車還能高速撞上去,還說要靠路邊
一聽也知道是唬爛的,他根本沒在看前方
(被蟲子嚇到的理由,居然可以成立??)

這賠償金一定有高人指點啦
但目前法規好像就是這樣
這個有什麼保險可以防範啊?

題外話...
機車若撞上的是違停超跑
可能就換機車要賠對方了
這個保險會賠吧 是我我也不會跟機車的吵 打官司時不會跟他辯 反正保險公司我打輸官司沒刑則就好了 民事又免出錢法官判重算做好事 怎麼一堆人覺得自己的臉跟蛋蛋這麼不值錢啊?
違停要賠喔!不用懷疑
不要再誤導大眾了
尤其如果是並排或者停在公車站的!
其實最大的重點是機車駕駛請的律師不錯,黑的都可以說成白的

然後法官可能也有過騎車被蟑螂嚇到的經驗,才對這種完全提不出事證的說法作出心證

mictzen6116 wrote:
*******73萬0,730 元之強制險理賠金*******
若是一般受傷 強制險不會理賠這麼高,這肯定是傷的很嚴重了,...(恕刪)

內行的,強制險的給付項目很死,每個子項目的金額上限都很低,
能夠給付到這麼高,應該是有達到殘廢等級,那些說要去撞路邊違停車輛的酸民,記得嘿,要撞到殘才能領得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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