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車禍後續,台灣的法律真的就像垃圾一樣


axr6902421 wrote:
如題,先前小弟一篇...(恕刪)


有保險應該就可以免掉很多事~
反正又沒死人~
讓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呼呼0511 wrote:
一、你目前的情形,...(恕刪)


感謝您的答覆

1.初判是0肇責,我的保險公司這樣跟我說的...他說看起來也沒甚麼可以在爭議的,因為依據是我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我是直行車路口是綠燈.....肇責並非我問題的重點,就算我有肇責,我有保險可以賠他,他可以得到應有的賠償...

2.目前執行到這個階段,就是我告他過失傷害,還在跟我的律師研究中

3.對方在警察當日來量測以及做筆錄時,確認對方是無人受傷的,所以筆錄上也有寫,我車乘客有一人受傷,當日已去醫院開驗傷證明..


沒保車體險是事實,所以不用才回為啥沒有保車體險這種..沒保就沒保..我也沒有要逃避甚麼,要我有責任我也是照樣負責...
我第一次發生車禍不知道怎樣求償,上來問問而已..
剛剛有聯絡我的律師,該如何處理律師有詳盡地告知...

其實從被撞那一天開始,我就打定自己要負修車費用,只是沒想到台灣法律盡是保護肇事者,沒違法的人相對要負擔的責任比較重..好吧,我本來就不是法律系,有感而發問一問而已

以前看新聞在炒,法律是保護加害者的...現在我信一半了!
所以.. 有,和沒有...領導都一樣嗎..

有領導,只是好一點..

沒領導,也只是不好一點..

所以,我的結論是..第一句!

axr6902421 wrote:
如題,先前小弟一篇...(恕刪)
axr6902421 wrote:
如題,先前小弟一篇...(恕刪)


在台灣只要有錢有勢基本上都是可以輕判的~所以不意外喔~
如果對方名下沒有不動產或現金資產只要裝皮皮的~一件小車禍可以跟你耗很多年

前陣子我車停在路邊(靜止狀態),也是被車子撞到側門都凹掉~
肇事者很有誠意想要快點解決~都是老車沒有保任何車險,不過肇事者理賠的預算上限跟保養廠開的價格差了快2萬~
肇事者也直接表明說就是那個金額超過也賠不起~不然就是只能跑法院(肇事者口氣就是可以裝皮慢慢處理..)
我的也是老車~又急著工作要用車實在沒那個空閒時間差這1~2萬跑法院慢慢耗,後來跟保養廠前前後後溝通才勉強用理賠的金額修復~
有點疑問,鑑定報告出來了嗎?還是只是初判表而已?
沒保車體險當然自己要處理相關事情了,如果樓主完全0肇責,建議就提告了,
這屬於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如果有受傷,記得驗傷,還要將這段時間醫療,休養,
交通,車損,折舊損失,工作損失等費用收據資料都準備好,先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
再告民事損害賠償,以上所說前提是樓主0肇責情況下。不用擔心誣告,
因為是依照事實根據,提告是你的權利。
刑事起不起訴,是看檢察官來決定,也不用和解調解,直接上偵查庭去處理就好。
民事部分,就把要求償的收據資料都準備好,上民事庭處理就是了。
不用擔心民事求償不到賠償,最後你會拿到債權憑證,時效15年。
這15年內你都可以去國稅局查他財產歸戶,你也可以等到快15年再來要求執行,
這中間年利率5%還是照算,你以為對方賴皮不用賠嗎? 除非他這15年內名下都沒有財產,
只要有財產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查封,或是扣對方薪資。不用擔心拿不到,只是時候未到。
最後還是建議樓主車體險保一下,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會省事多了。
樓主這句我建議一下,"法律是保護加害者的...現在我信一半了!"
應該改成 -> 法律不是保護加害者的,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的...


axr6902421 wrote:
我沒犯法,為什麼要付出代價??..可以跟我說明嗎??
在台灣開車在路上就要付出代價嗎?..是這樣的意思嗎 ??


人生在世,很多事情沒道理,也無法說明的
遇到問題,想辦法解決,得到自己可以接受的結果就好

網友不是神,無法告訴你冥冥之中,隱含運行天地的道理
再者,法條也不是網友訂的,沒人有辦法告訴你:當時法條制訂時為何無法考慮週全

你對,不代表別人不犯錯,甚至是犯錯波及到你
看樓主的留言,樓主應該成家了,姑且算是有點年紀,也經歷過一些風浪
但...這道裡若不懂,那麼....你躲在家裡就好,不要出門會安全一點
雖然不出門,有可能飛機隕石會掉下來,但這機率比較小就是
好啦 樓主,我覺得就是保險很重要,我跟妳差不多的情況,前年在高速公路被一位開著貨車的人,他打瞌睡去撞路肩的拖吊車,然後他的後貨斗整個往內線飛來,來不及直接撞上,對方神隱,公司車沒保險,公司倒閉(也不知道為什麼倒閉),總維修費用14萬,一切只能走法律程序,所有公家單位還因為個資法,不給我對方公司的名稱?完全不 道對方哪家公司,這個真的很幹,三年多的車,上法院,對方(駕駛人)兩次從來都沒到過,法院直接拿出一張表,告訴我說三年多的車折舊這樣算,工資不折舊,其他損失一切都是看收據,有收據有賠,沒收據沒賠,上班代步也是一樣,公共運輸有開票的才有,自己騎車沒有,弄一弄大概只判對方要賠7萬多,好重點來了,拿到一張紙,去申請扣押,對方什麼毛都沒有,到現在就是自己付掉修好車,二手車也沒有價,在台灣就是越皮,越無敵,祈求台灣司法那些的,想太多,要是法律有用,普悠瑪那些官員還能坐在那邊叫百姓去告?下次記得保險一定要買。
axr6902421 wrote:
如題,先前小弟一篇...(恕刪)
你就告對方過失傷害
提出失能所害及精神損失要求賠償多少,然後等法官打折看能否拿回13萬
最後記得再上來告訴大家結果。
axr6902421 wrote:
1/25終於等到保險公司給我肇事責任的(保險公司於1/7開始登記領取,共計14個工作天)..我的車車就停在原廠停了18天.....(恕刪)


所以有保乙式或丙式車損險?
那還煩惱那麼多做甚麼,直接請保險公司出險,然後讓保險公司去代位求償
買車損險,就是對付這種無賴用的啊!
(回文後才爬文,原來樓主沒保車體險,那就自己辛苦點了
話說回來,如果開了20年都沒保車體險,省下的車體險,其實也應該夠修車了....)


axr6902421 wrote:
老婆在副駕駛座旁有受傷


當時有驗傷嗎?有就六個月內告個過失傷害。
他沒有要賠,那就讓他背個傷害前科、易科罰金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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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請車上受傷人,告他就好了,只是要承担你鑑定有肇責的風險,初判看員警,都是要鑑定,對方不賠你,就告他了,幫國家賺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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