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 試駕肇事 撞死 Toyota 駕駛 再怎麼安全的車也不容許無知的駕駛上座


A辣愛怕跑 wrote:
無關肇責,光是後車...(恕刪)


光是後車廂沒關好, 應該是放了脚踏車的關係和車禍無關, 也不是車禍主因
ffnt wrote:
可是現行法律是直行有...(恕刪)

你錯了
優先路權也只是優先通行權而已
不代表絕對通行
一堆人把優先路權無限上綱
看了超無言
試問打著優先路權就可以無視前方路面狀況嗎
上國道塞車都可以直接撞下去嗎
答案是不行
不然馬路上就都不用施工維護
國道也不用定速限了

道路速限是根據該路段萬一發生緊急事件時可以讓駕駛人有反應時間避免事故發生
所以超速基本上就是錯了
再來談路權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因直行車擁有優先路權
但直行車已經超速在先
造成轉彎車無法明確判斷
既然直行車已經嚴重超速造成轉彎車無法判斷
當然不能將肇事主因歸咎在轉彎車

再提供一個翻盤實例給大家參考
一起山路車禍
汽車擦撞機車造成機車駕駛死亡
本來判賠5:5肇責
後來因舉證汽車超速
逆轉汽車100%全額肇責
搞什麼對立
還誰幫誰講話

過路口的轉彎車,探出1/4車頭停個1~2秒看一下對向路況很難嗎?
在平路上目視100公尺很難嗎?
拿傳說的160來算,對1秒44公尺的移動物無感???

各自有各自的責任...只有死者無辜,握方向盤的不是她
講到肇責,T車駕駛只要被判定有任何一分肇責,過失致死的罪名不是只有B牌駕駛,T牌駕駛也會被連帶起訴

saphir.c wrote:
的確,台灣很多駕駛...(恕刪)

沒錯,要過就快一點,不然就不要過,在那邊慢慢過…
台灣人現在是用交通意外的方式在自相殘殺嗎?

台灣人開車技術普遍不好,我敢這麼說,看看國外考駕照的制度就好,交通會亂、危險不是沒有原因的,加上又不遵守交通法規,交通就更亂了。

重點這種亂象會何時會終結?

我告訴大家不會,車禍只會越來越多…

t0015263 wrote:
請問有人知道阿提斯副駕的安全氣囊有爆開嗎?...(恕刪)


副駕應該是往右撞玻璃頭部受創....

這種狀況兩顆球鐵定不夠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我住這附近,所以會發生這樣的車禍,我覺得頗意外的
這邊雖然平日車子不多,但還是有車
且從BMW展示中心到車禍現場也才一公里多,且中間不太可能都沒碰到紅綠燈,也許駕駛想搶快闖黃燈
依照我目測,BMW的速度至少100以上,如果沒開這麼快,頂多就是一般的交通事故,不致於有人死亡
大家會說Toyota左轉該禮讓,這沒錯,但BMW遠遠應該看到前方路口有左轉的車輛,不是該減速嗎?
怎到路口才煞車?我是覺得很奇怪啦,BMW煞車有這麼差嗎?
這已經不太符合一般駕駛者的常理操作習慣了
最後對這發生不幸的往生者致哀!
PS.前天去Honda展示間,我問說能不能上快速道路,結果業代說去車輛少的道路就可以了,如果像這樣出事,誰要負責?

小輪徑工坊 http://tw.myblog.yahoo.com/kogonomo
完全同意, 不管如何, 副駕RIP, 整個事的起因是T車駕駛沒有建立安全駕車的觀念

(1)轉彎車看不到對向車道狀況, 依防禦駕駛的觀念, 你要徐徐前進, 為的是讓對方發現你, 而且有足夠的時間反應,
一下子侵入對方車道, 有事也來不及了
(2)連行李廂不關行車時會有一氧化碳回捲進入車室導致駕駛可能於行進中昏昏欲睡及乘員中毒之風險都不知, 至少反應及判斷會變慢風險就大增了


我真的很同情, BMW超速可惡, 但是人走了, 對錯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 最高指導原則就是不生事故全身而退, 即使對方有什麼天大的錯誤, 事故肇責判定是有風險的, 因為那是別人(鑑定委員會、法官)判的, 防禦駕駛是自已判...斷, 先立於不敗之地才是真理




inconceivability wrote:
搞什麼對立
還誰幫誰講話0分

過路口的轉彎車,探出1/4車頭停個1~2秒看一下對向路況很難嗎?
在平路上目視100公尺很難嗎?
拿傳說的160來算,對1秒44公尺的移動物無感???

各自有各自的責任...只有死者無辜,握方向盤的不是她
搞什麼對立還誰幫誰...(恕刪)

joewang2003 wrote:
說沒時速破百是騙人...(恕刪)


沒錯~照這比例推算
BMW絕對是150或160KM/H以上
在市區這樣開還有人可以護航...
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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