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兩段式左轉的人,根本就是三寶

如果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根本不會有這個新聞,如果取消兩段左轉,那敢死隊只多不少,一堆不看路的,開車只能自求多福,那天衰小擊落三寶直接毀人生。如果法律規定綠燈限速內直行撞死左轉車無責,且對方家全賠,那我支持取消兩段左轉。兩段左轉只防怕死的三寶,不怕死照樣直接轉。
IOU7777 wrote:
支持兩段式左轉的人,根本就是三寶
不管有無廢除三寶依然存在........
最討厭常把「聽說」二字掛嘴邊的「人」了
我也支持兩段式左轉

尤其是車多的大路口

當然小路口鄉間小路就不用了

你很會騎車是你的事情

你不是三寶

但馬路上就有三寶阿

你覺得你技術行雲流水 眼觀四方 耳聽八方

但就有老人和女生騎得搖搖晃晃

不會左顧右盼 被叭了可能還不知道

法律不是要讓你騎爽省時間的

是想要讓更多人安全上路平安回家的
IOU7777 wrote:
今天那個籃球隊的載女(恕刪)

你的發言不符合邏輯!
機車內車道左轉,那汽車也要左轉,不會擦撞嗎?
就算轉過去之後,要靠邊停,是不是要穿越汽車道才能停車,那是不是又是一個問題?
在路邊的機車假如要左轉,是否要穿越汽車道進到內車道才能左轉,又一個問題產生。
三寶永遠覺得自己是對的,別人都不對!

交通部讓機車族可以不待轉,但要簽屬同意書,假如因肇事主因為未待轉而被車輛撞擊傷亡,汽車駕時無須負全責,比例由警方判定,騎士無異議!
自己要拿命去賭沒人檔你,排除設計不良的路口兩段式還是最安全的方式
只因為自己想省一點時間,叫別人去賭命實在不可取
跟大車爭就算肇事你沒錯,說不定拿到賠償金的是你家人而不是你
yesstem22 wrote:
是:廢除『強制』二段左轉
不是:廢除二段左轉

回歸:自由選擇權
騎士依照現場情況,判斷,是可以直接左轉,還是安全起見二段左轉。

乾脆 廢除『強制』紅燈停等
回歸:自由選擇權
照現場情況,判斷,是可以直接闖紅燈 還是安全起見停等紅燈
這樣不是很棒
大路口就是要自己注意安全,肉包鐵還不願意兩段式,這心態我也是不懂啦



想活久一點就不要鐵齒

這個有快慢車道分隔島

汽車絕對猜不出來機車會突然想左轉來到快車道

就算他時速只有50也可能會撞到

汽車可能會面臨刑事責任,但兩條生命就沒了

以下新聞轉貼

高雄市前鎮區20日晚間情侶騎車被順向轎車追撞雙亡事件,肇事的林姓駕駛21日坦承當時趕時間,車速約80公里,看見情侶時根本來不及煞車,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諭知10萬元交保。

車禍發生前,陳男騎機車載著蔡姓女友回高雄老家替陳男阿嬤慶生,兩人沿前鎮區凱旋四路東往西方向行駛在慢車道上,疑似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要轉進瑞田街時,後方自小客車33歲林姓駕駛疑未注意車前狀況,往前擦撞機車右前車頭,2人當場沒有生命跡象,送醫不治。

檢警勘驗行車記錄器後發現陳男及蔡女兩人自凱旋四路東向西慢車道,左轉瑞田街口時,直接在快車道停等,看見林男轎車快速駛來根本反應不及,當場被撞飛,機車還往前滑行數十公尺噴出火花,陳男及蔡女則當場被撞飛,陳男戴的黑色四分之三安全帽還留在安全島旁,留有血跡。

33歲的林男今天上午直接在國軍高雄總醫院旁的禮儀公司接受檢察官訊問,訊後被命令10萬元交保。警方下午將他移送至高雄地檢署,面對媒體詢問當時車速是否太快,他都低調不應。

林男供稱,當時在趕時間,車速可能有80公里,檢警判定他疑似超速、未注意車前狀況等疏失。
erin6223 wrote:
廢除『強制』紅燈停等


早就有條件廢除了,你不知道嗎?

有些「小路」,白天要停紅燈,深夜 0~6點,人煙稀少時,會轉成閃紅燈,沒有紅綠變換了,只有紅色一直閃,看到沒車就可以過了。

三更半夜小路一台車都沒有,停著一分鐘等紅燈真的很蠢。都會懷疑到底有什麼意義。

強制二段左轉不是,它是全天候24小時『強制』

我有一次半夜12點多,在小巷子直接左轉,凌晨半夜哦,小巷子哦,路上幾乎沒車。警察躲柱子後面突然冒出來,嗶嗶 900元……真的是裝笑耶,擾民,有必要缺業績缺成這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