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西濱嚴重車禍其中有重機騎士....

劍心san wrote:
我只能說,有時間在這回文講幹話、怎麼不自己出來選立委、選黨代表還比較實際,不要只想要教唆別人替自己去爭取那可笑的權益........不然就請自己去移民啊....






會抗議這種問題,就好像跑車跟一般汽車爭奪路權一樣好笑....
然後那個理由則是,路上車流太多,害自家超跑無法踩足油門發揮全力奔馳....
於是,這時候問題就來了,有人逼誰買超跑嗎?你有錢沒有錯啊,可不代表可以甩鍋裝死啊!

只因為自家超跑卡長期在車陣中,無法有效發揮超跑引擎的優勢與強項,所以只好甩鍋給政府扛....?原來光買一台重機就可以裝死+甩鍋+搞雙標,那請問海外置產上億的+私人收藏1000萬輛限量超跑的人,是不是就可以目無法紀、走私軍火、四處酒駕都能一律免責嘞?

反正騎重機的有錢人都習慣裝死+甩鍋+搞雙標了,那海外置產上億+私人收藏1000萬輛超跑的有錢人,應該也可以走私軍火販毒酒駕也免責了,都來搞雙標+甩鍋+自我辯解護航很好啊!

當百姓嘴說那些官員如何搞雙標+甩鍋+自我辯解護航的時候,永遠沒想到百姓自己也是有樣學樣,真的不錯,國家真的進步了

真心覺得要把搞雙標+甩鍋+自我辯解護航納入學校的課程教材才行,小孩長大之後才能延續這種優良風氣,打臉我們這些老人家....
一流人專做開源未來事,二流人專做停滯不前淘汰事,三流人只做問題進行事,四流人只做同溫取暖裝傻事。
a0344tony wrote:
台61線20車追撞釀2(恕刪)


這個影片怎麼看怎麼怪...
1. 20台車追撞干重機什麼事?又不是重機出事,是記者標題殺人還是該協會拿汽車打機車?
2. 我看不出七台重機有蛇行?最多就是右方超車,我沒說這是正確的,但是遇到這種長期龜在內線,難道你開車不會又超?我騎61也不會長期龜在內線,這很難嗎?

結論就是,汽車也是,干重機啥事?
kennyshiang wrote:
三寶~你這連結不是自(恕刪)


所以這個案例適用"行進間"???

可能你不是三寶,是八寶吧...

這台機車行駛路肩時已發生事故並且前方有濃霧
他還切至路肩,這時候還不打警示燈不就是讓自己及他人陷入危險
不打燈是要害死誰

公路總局我們也常跑,平時不建議閃警示燈是為了避免後車誤判
但提醒路況不在此限,這應該是常識
我不懂你在扯什麼
不是多打點字就會比較有道理吧...

警示燈(雙閃燈)做什麼用的,需要幫你查嗎?還是你想重新定義?
既然上法院會抖...按送出時怎麼不想一下???
thedog6962002 wrote:
(恕刪)


國外的機車騎士很認命,趕飆就敢負責
也不會有家屬在那邊我家小孩很乖

在台灣就是兩輪裝弱勢死者為大~所以你的例子舉的相當失敗

我覺得不管兩輪四輪,要在馬路飆車出事就賠一賠不要廢話
往生就家屬出來賠~

在台灣最好笑的就是在賽道擦撞還要爭肇責~有夠爛有夠玻璃
既然上法院會抖...按送出時怎麼不想一下???
MT-10 wrote:
你新來的嗎?以前真的(恕刪)


你是在示範如何" 搞雙標+甩鍋+自我辯解護航 "嗎
這是台灣的本地新祖傳三寶,請問你新來的嗎?

東北三寶是人曑、貂皮、烏拉草
台灣三寶是雙標、甩鍋、幹話多。

可惜我不是三寶。
一流人專做開源未來事,二流人專做停滯不前淘汰事,三流人只做問題進行事,四流人只做同溫取暖裝傻事。
erictaco wrote:
所以這個案例適用"行進間"???

可能你不是三寶,是八寶吧...

這台機車行駛路肩時已發生事故並且前方有濃霧
他還切至路肩,這時候還不打警示燈不就是讓自己及他人陷入危險
不打燈是要害死誰

公路總局我們也常跑,平時不建議閃警示燈是為了避免後車誤判
但提醒路況不在此限,這應該是常識
我不懂你在扯什麼
不是多打點字就會比較有道理吧...

警示燈(雙閃燈)做什麼用的,需要幫你查嗎?還是你想重新定義?


大寶,請看清楚內容,你在指的重機確實在行進間,你看到他停下來了?
高工局告訴你行駛路肩要打燈?

無規定要使用警示燈

有關危險警告燈使用時機,目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僅規定在特殊情況下(如車輛故障暫停路肩...等)應開啟危險警告燈,惟並未規範禁止使用之時機,部分用路人在大雨、濃霧或特殊情況下(也有可能車輛發生故障)開啟,用意應係警告後方車輛小心注意,避免追撞事故發生。

還是你想重新定義?你的連結耶!
你真的知道你在扯什麼嗎?不是多打點字就會比較有道理吧...

警示燈(雙閃燈)做什麼用的,你自己PO連結了,高公局有答案:不是這麼用,但不禁止。

「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他低於40,無暫停路肩,你意見到底在哪?
你的筆戰方向到底有沒有設定好啊?

你一個主打「該打雙黃燈」派的,連結一個主打「大家沒必要不要在行進間開危險警告燈(雙黃燈)」的高工局回應.......
沒感覺怪怪的嗎?
hx135cb750 wrote:
為何馬來西亞的機車可(恕刪)


因為台灣有部分騎士想要的是速度,但不想付相對責任

他不會去檢視自己的技術、車子的極限、裝備的使用

汽車通常是越高級越能保護車主,機車剛好相反
在台灣的兩輪界網紅,不是好車配好技術,就是好車配堪用技術
無論是哪一種,目前都沒有在頂級賽事發光發熱,只想賺錢

這些網紅大多不會認真教大家怎麼騎車,只想賣周邊,或教你把車變快

在這些榜樣下,你要大家多守法?

在台灣,週一到週五拿重車代步發生意外的不常見,但假日北宜就是一堆,原因不是很明顯~
就算要照顧,也是照顧安分騎車的那個族群~北宜這個事故不能相提並論
既然上法院會抖...按送出時怎麼不想一下???
劍心san wrote:
我只能說,有時間在這回文講幹話、怎麼不自己出來選立委、選黨代表還比較實際,不要只想要教唆別人替自己去爭取那可笑的權益........不然就請自己去移民啊....



真的,不要只會練蕭話

那就麻煩你展現所謂的廣大強大民意

來表演一下立個法讓重機消失在這塊島上

快點,沒重機也就沒上國道的問題,麻煩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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