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車遭拖吊 女車主不滿竟辱打員警

估計應該罰個錢完事,對方看起來應該有點錢,找個律師幫忙打打官司,車領回來就沒事了,台灣條杯杯真的很可憐
2431 wrote:
政府的無能,人民的素...(恕刪)

襲警有機會被當場射殺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有看過大批警察圍捕陳進興嗎?

那是以前

看看館長被槍擊

背後的黑道寶和會SSR魔律師,背後的核心都沒事,小弟(奴隸)去承擔

警察也不敢殲滅黑道

立法修法不會通過的原因,阻擋立法的立委都是在混的,你們只是不知道而已

背後有多骯髒,作惡多端,無惡不作

社會底層的黑暗,已經有很多家庭都沒有了,只是你們看不到

你們有信教的人,不是都說會有報應,那些黑道立委的報應在哪??

我看到的報應怎麼都不是在壞人身上??
最後還坐在地上哭搞的好像警察欺負他?
怎麼一開始要那麼兇
開雙B的有錢人那麼愛生氣幹嘛
叫管家再開一台出來
然後去拖吊場領車出來就好了啊
做不到的話車就別亂丟好好停
果然在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
違規的刁民還可以跟警察玩摔角幹架
在國外早就被擊斃了吧⋯⋯
拍攝者在一旁胡說八道,聽了也是令人搖頭
由布院之森 wrote:
拍攝者在一旁胡說八道,聽了也是令人搖頭

因為跟喜歡舔人民幣的憨粉一樣,喜歡顛倒黑白,挑起對立
旁邊錄影那個小胖在那裡幫腔

應該也以妨礙公務一起處理才對
LIKE-SEIKO wrote:...這種的在美國 起碼吃警棍...
不行美國警方使用任何制式武器有個非常關鍵最重要的基本原則(也是法庭攻防重點):員警本身或附近民眾有立即而明顯遭受到人身安全或生命威脅時,才可以合法使用警械!

全世界已開發國家的警察其實都差不多;

一個手無寸鐵發飆的中年大媽算”致命武器”嘛!?寧願被貓爪功抓兩下,也比被告到死丶革職査辦丶賠到脫褲丶甚至去坐大牢好吧!?

當警方面對真正的刑事犯罪嫌疑人,通常都不會輕易就範大多是拒捕的,若那些壯年男子並未動刀動槍,警方執行逮捕時也會相當地”克制”與”對等”,大多用人力優勢去壓制而非輕易動用警械;對付一個因被取締違停而一時失控丶體型一般的中年婦女...需要動用到警械大刑伺候!?警方的職權範圍僅限於逮捕與蒐證,不包括刑罰與審判,執法不得濫權,這最基本的區分務必先搞清楚,絕不能搞民粹胡說八道動不動就亂喊打,這無論什麼職權或身份絕對都是違法的!

影片有忍著屁話旁白看下去,她的犯行被動拒捕抵抗的成分居多,並無過多而明顯的主動攻擊行為,假如警棍這樣就給人家招呼下去...致傷(死)的話無論在哪大概都等著被告死唷!

空手嘴賤的中年大媽(體重差不多就120丶130磅左右吧)有多”危險丶致命”...上法庭說去,看看是否會被原告律師吃乾抹淨大屠殺吧!
中和警網快來支援 頭踹幾下就乖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