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liu wrote:
很多人回覆的很奇怪...(恕刪)
有人還說不能久停,這更奇怪了。哪一條法規說不能久停了?
bmw_m3 wrote:
車位法
Johnny_depp wrote:
我有更好破解的方式,根本不用什麼車位法,其有太多配套、民情、跨區等等一連串無法解決的問題
只要所有公有私有道路明確區分劃紅/黃/白線
白線可行的就劃停車格收費,有影響道路通行的全部都劃紅線,或行人專用道(現在有那種綠色的行人專用道,非人行道)
一樓原可規劃公有停車格,但有車庫進出需求的住戶就跟公家單位申請劃紅線繳月費
這樣就不會有路霸佔用爭議了,也不會有什麼自家門口民情讓自家停車的問題,且所有停車格都是使用者付費
即便我觀察北市士林區,算路霸較少的區域,但還是有不少一樓住戶會搬自家的摩托車占用自家門口,全部劃成公有收費停車格,大家都有資格停
車位法根本解決不了任何事情,配套問題太多了
lyi33tw wrote:
'門'前於法於理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