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是強制超跑保全險~

WOWO88 wrote:
公路是讓所有人公平使(恕刪)


笑死人的邏輯 那乞丐騎腳踏車去撞你 依肇責8成 依他收入只想賠你10元 你要不要?

dallasoriginal wrote:
笑死人的邏輯 那乞丐...(恕刪)

被乞丐撞到,你怎麼還會想到可以找他賠錢!
YT.Tseng wrote:
開車十幾年了,我始終...
天價判賠又如何,去問問受害者拿到一半的有多少...
(恕刪)

這句話才是重點,全民平均財富不到500萬,理論上關2年比較划算!
CcCManCcC wrote:
行人進入公路系統....
對阿,所以撞殘人一輩子躺病床醫療費好幾千萬,這一輩子存不到500萬的家庭怎養一個躺在病床上的
那些加害人不賠怎行
.(恕刪)

撞死人比較可惡,還是撞殘人比較可惡,為什麼目前的制度是撞死人賠比較少!
而且別用加害人這字眼,他可能是被撞的,只是3成責任就賠不完了。
WOWO88 wrote:
這句話才是重點,全民平均財富不到500萬,理論上關2年比較划算!


嗯啊,撞殘植物人只要關兩年~沒錢賠兩手一空!!

被撞的就該死阿,你看現在法律多讚!!

真的不希望哪天您親身體驗以後再來後悔說這種風涼話~

前幾樓的問題不要選擇性回文呢!!
WOWO88 wrote:
撞死人比較可惡,還是撞殘人比較可惡,為什麼目前的制度是撞死人賠比較少!
而且別用加害人這字眼,他可能是被撞的,只是3成責任就賠不完了。(恕刪)


看情況嚕....

3成會賠不完?我有2000萬超額..加上沒觸碰保險五大天條的會怕嗎?


請愛用"保險"
除非撞火車把火車弄出軌
不然目前還極少出現保險賠不起的案例

而且不會因為保險出2000萬,你的保費級距用狂飆
還是有規則存在....


不保..自己活該
YT.Tseng wrote:
嗯啊,撞殘植物人只要...(恕刪)

靠保險吃飯的人很多,靠車禍打官司的人更多,保留無上限賠償,讓所有人生活在恐劇中,最容易發大財。
同樣的行為,因為對像不同,有的人怎麼撞都不會有事,有的人不小心被他撞到造成他自己跌倒就變植物人了,因為有部分肇責你就一輩子賠不完了。

所有自己人身財貨的損失,本來就應該是自己投保自己的人身財物險,怎麼會是靠別人的第三人保險!

你的身體狀況財務狀況多麼複雜,為什麼是第三人來負責!
故意殺人威脅別人很多只關2年就出來了,多數車禍惡性不大為什麼不可以選只賠強險,超過都不賠,最多關2年!
不要再說他花了多少錢買超跑了,馬路如虎口,出門就要有就算全毀也只能拿回定額錢的打算,不夠要自己加買保險。從法規上斬斷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才能停止爭訟!
WOWO88 wrote:
靠保險吃飯的人很多,靠車禍打官司的人更多,保留無上限賠償,讓所有人生活在恐劇中,最容易發大財。
同樣的行為,因為對像不同,有的人怎麼撞都不會有事,有的人不小心被他撞到造成他自己跌倒就變植物人了,因為有部分肇責你就一輩子賠不完了。

所有自己人身財貨的損失,本來就應該是自己投保自己的人身財物險,怎麼會是靠別人的第三人保險!
你的身體狀況財務狀況多麼複雜,為什麼是第三人來負責!

故意殺人威脅別人很多只關2年就出來了,多數車禍惡性不大為什麼不可以選只賠強險,超過都不賠,最多關2年!
不要再說他花了多少錢買超跑了,馬路如虎口,出門就要有就算全毀也只能拿回定額錢的打算,不夠要自己加買保險。從法規上斬斷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才能停止爭訟!


1.我寧可買了10年車體險都沒用上也不要遇到一次 跟醫療險一樣 沒人願意遇到事故 光你第一段話就讓人反感了,幹話很會講~別人都是訟棍都they的錯!

2.所以需要肇事責任判定責任歸屬~ 比照路權去判斷 投保車體險是怕遇到鳥人撞到我的車攤手不願賠償 買超額
是怕撞到別人不想因為一次事故影響我往後的人生 擔心撞到我可以風險轉嫁而不是像個孩子一樣找理由都是別人的錯

3. 嗯啊 第三條可以過的話我保證開始會有人遇到仇家找個人去撞去關兩年再給對方安家費...這啥歪理阿

剩下的給別人去處理了 我幫不了 結果您還是閃掉了 我剛剛的提問 裝作沒這回事...
YT.Tseng wrote:
1.我寧可買了10年...(恕刪)

到處鑽營的人喜歡不確定的事,風險高的人喜歡透過保險獲利。
確定的事,律師賺不到錢,保險公司也賺不到錢。

對堅信被超跑撞到,只因有2-3成的肇事責任要賠一輩子,是絕對正確的人,只能無言。
YT.Tseng
176樓您的提問我在177樓回答了,麻煩177樓的提問? 可以正面回答嗎? 說穿了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 你的車價70萬 對方的5萬殘值 差14倍 遇到對自己不利的事情 您還是沒辦法認賠~不是嗎?
YT.Tseng wrote:
車價阿,不難懂吧? ...(恕刪)

70萬的東西有什麼好吵的?
我的東西,壞了很少打官司找人賠,一堆人你告贏了也拿不到錢,只是浪費律師費。被各種民事欠債,可能有200-300萬!
別說車子,23年前就我老爸也是車禍被撞重傷,住院花了100多萬還是走了,告贏有什麼用,對方連強制險也沒有,最後只有判刑6個月,搞不好還能易科罰金,還好那時有特別補償還能拿回定額的100多萬,到處奔走,傷心難過,這就是現狀!
與其大家把資源浪費在第三人身上,不如顧好自己。
車禍意外看起來是人禍,你把那些賠不起不願意賠的人也當成動物,那就是天災了,就跟上山被老虎吃了,要找誰賠,馬路如虎口。
所以我希望一切的交通事故都定額,大家不用討價還價,不用請律師,更不用被保險公司賺一手,也不怕會遇到跟你不對盤的法官,覺得定額不夠的,自己再去保超額,重點是定額斬斷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法源。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