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shiyoyo wrote:
既然一樣是車輛駕駛人...(恕刪)
車種不是問題
重點是後果\
一樣闖紅登
機車跟自小客 造成的後果
可是天差地遠
還是你認為機車的罰鍰低=鼓勵機車違規?
中原一點紅 wrote:
我記得以前我考駕照時,都是駕訓班幫我們跟監理站約時間考試耶!
嚴格取締很難嗎?開放民眾檢舉並提撥一定比例獎金不就搞定了!
就算立法院不願提高違規罰款金額,至少可以先從嚴格取締與嚴格核發駕照先做起吧~
疾風小饅頭 wrote: 機車闖紅燈跟汽車闖紅燈...(恕刪)如果以傷亡程度來做比較,機車意外的傷亡比例是汽車意外的六倍...六倍...六倍(美國DMV資料),所以機車違規罰則當然應該比照汽車,畢竟「人命」才是無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