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ZAA wrote:
最近一直有人在討論...(恕刪)
我個人認為習慣性違規的, 根本不會去看(聽)或在意交通宣導, 因此罰錢才有效果.
.展哥. wrote:
就像機車道有違停不代表就可以違規騎禁行機車快車道


ctk2144 wrote:
之前某個市長下令晚上拖紅線違停,隔天馬上叫記者來,在媒體前說後悔投給他,不知道這些人的駕照是用什麼換的?
wvsslin wrote:
那是變相造成他人的危險跟生命的浪費)況且 會那麼刻意設下陷阱,是否心理上有某種程度的反社會現象?社會局是否也要介入了解一下?
NZAA wrote:
痾...一般人應該不會變魔人,但類似C.C哥就會...
變成一種肯定自我存在價值那樣...
汽車併排的確也是惡性重大,只是我出沒附近很少見,但機車停人行道,除非真的擋住去路,不然倒覺得還好...
只是覺得,檢舉,就是他傷荷包而已,如果真正有錢才不吃這套(就像超跑聚會違停佔道那樣,罰那幾百幾千不痛不癢)
但如果是網路公開的方式...那發酵出來的影響可能就更大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