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BMW業務超速撞TOYOTA致一死多傷肇責檢方已作出見解!

過失致死是一定會起訴!這是檢察官的職責,即使你在高速公路上撞到行人也一樣起訴
但肇責比例,還是要看法官對於證據的認定,別妄下定論,大概一年內就會知道結果,依
這幾年的判例,直3彎7的比例很高!就看法官的自由心證囉。

跟車種無關喔!今天BMW會那麼多人支持,是因為他是直行車,
你沒有被這種慢慢任意轉彎車害過吧?不管害直行車被後車追撞或擦邊我都看過
,三寶行徑真的很要不得
akila911 wrote:
今天BMW會那麼多人支持,是因為他是直行車,


是啊,在一般道路開到140撞死人,就算是直行車也要挺到底(笑
馬路上就一堆亂開車
…都抓去關一關吧

miamivice wrote:
你是開版者?
他說沒起訴等於沒肇事責任
我問他兩者必然關係為何?

我是開版者!
這是公訴罪,車禍就算肇責只有1%,過失致死一樣成立!
所以沒起訴,等於檢察官認定他連1%肇責都沒有,這邏輯很難懂嗎?

雖然目前只是檢察官起訴,但在市區開到140肇事致死,犯罪事實明確有甚麼好爭議?
如同小燈泡被殺,兇手犯罪事實明確,難道法官沒定讞前,說兇嫌犯殺人罪言之過早?
嚴格來講雙方都有錯,都應該移送法辦:

1.T牌: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這種三寶不要出來害人,即便是對方按照速限行駛也不保證不會撞到
2.BMW試車:市區道路開到100以上?簡直將市區道路當成高速公路在開

miamivice wrote:
你是開版者?他說沒...(恕刪)


說真的你的言論有點好笑...
.展哥. wrote:
嚴格來講雙方都有錯,...(恕刪)

B車嚴重超速已觸犯公共危險罪不能安全駕駛
所以也 喪失直行車優先路權
所以別再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被起訴剛好而已
只是還要看法官怎麼判
當然也要看檢方是否搜證完整
法庭上的攻防是否能說服法官
不負責猜測過失殺人八年
然後關四年表現良好假釋出獄
而民事只要脫產得宜應該也拿不到多少錢
那些用生命悍衛路權的駕駛們
請珍重生命吧
我粗淺的認知—若檢方認為豐田駕駛也有肇責應會在本案一併被起訴。
就這樣!
至於法理依據就有勞賢者們。
這種笑話還要吵

轉彎前連個影都看不到,怎麼禮讓直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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