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要違規卻不想繳罰款的人,無恥代表 併大是違規檢舉的前輩,我也相信您是為了交通環境更好。您在這裡這樣罵,除了抒發情緒,對交通會有多大幫助?我的想法是:警察如果不想開罰單,就給他們開勸導單的選項。除非證據不明確,不然就只有開罰單或勸導單二選一。如此違規行為人一定會接到書面通知。對惡性不改者或許無效,但對大部分不是惡意違規者,應能達到警惕效果。
chinan66 wrote:酒後駕車如果是初犯,或情節不嚴重,我覺得也可以勸導代替處罰。 酒精違法標準是0.25以上如果酒測值0.87而且是初犯的話可以勸導看看有沒有用???因為違法情形不嚴重所以可以勸導處理酒測完以後車子再讓駕駛人開回家
若是剛上路的法規,勸導單,我覺得合情合理但已經實行已久的法規,為何還需勸導?警察有自行判斷是否開單的裁量權,這樣就夠了真的不需要又一個法令規範警察強制開勸導單只會讓法規更加混亂,人民更有漏洞來規避法令若是要用訊息不對稱來當藉口,那殺人者也可以說不知道不能殺人囉??圓滿? 我覺得是放縱吧
贊同!抓交通違規,本意應該是:維持交通順暢。而不是:詐財。魚肉百姓。一個國家的稅收,如果要靠交通違規收入來撐,那這國家離滅亡也不遠了。低薪高物價,造成很多 反社會人格障礙 的檢舉魔人,沒有同理心,別人失敗就是他們快樂,看別人捐錢很快樂。一開始可能是仇富,但最後失去了準則,連窮人也在欺負,窮人生活已經夠苦了,還要奪走他們最後吃飯錢,只能吃泡麵。曾經是抗議政府施政拖沓不公的人,無奈最後卻成了朝廷走狗,幫貪官謀福利送錢,自己分毫不取,何等人間杯具啊....貪官最愛看的就是民眾狗咬狗,還給他們送錢,夢裡都在笑怎會有那麼蠢的群眾。現在電腦科技這麼發達,交通警察手中也都配有平板電腦、查詢小電腦,可以連線總部資料庫。覺的開勸導單,可以類似記過,不罰錢,但是記過,用電腦紀錄。駕照點數照樣扣。並且同樣違反行為,比方:違停、未二段、逆向、超停止線....什麼的,同樣的行為,一年內超過1次勸導還是再犯,才改開紅單罰錢。就是每種犯條,至少會有一次勸導只記過不罰錢的機會。如果間隔一年以上沒再犯,就可以重置,下次又獲得一次只勸導免罰錢的機會。而重大違規,比方:闖紅燈、酒駕。危害公共安全情節嚴重,三大過直接開除那種的,則直接開紅單,沒有勸導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