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無號誌路口時支線道(汽車)要讓幹線道(機車)先行,但是雙方到達路口前都必須減速查看路況,所以不會有哪一方全責,至於肇責比例...在做完筆錄後,警察會給你一張【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當中名字排在第一欄位的那方肇責會比較重(大多數是這樣,但不是一定),然後...
初判表:初判表填的車禍人事時地物基本上與登記聯單一樣,但會多出承辦警方判斷車禍肇事責任或違規行為的描述、民眾可以在車禍發生的30天後向承辦的警局申請初判表、由於進行判斷的警察機關不是司法單位,因此「初判表僅供參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接著就調解,調解不成就會上法院,第一次上法院,法官通常會問要不要再次調解?如果不要,接著會問要不要申請肇事責任鑑定,一次3000元,法官會問要二方平分支付還是申請方支付費用,印象中若是二方都不申請肇事責任鑑定,法官就會依據現有的資料(現場圖、雙方筆錄、初判表)來判斷肇事責任進而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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