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Fred wrote:青山路看來也不遠了(恕刪) 青山路2022-03-07就開始了~~而且是上坡下坡都有區間測速青山路二段範圍則是文青路到青山路二段1巷,2地限速均為50公里,南北雙向都有取締。https://udn.com/news/story/7324/6137150
如果以肇事率當極低限速的正當理由,那何不限速10公里,保證百分之百無事故。(因為沒人要走這邊了!)本末倒置,道路的設計是要方便用路人,速限除非是常態下存在危險、超過道路設計合理性,才去設計速限的,單用肇事率來正當化自己設計偏低的速限,荒謬!
lim5464 wrote:限速降低為40KM,事故減少4成,這很科學,建議限速降低為25KM,事故減少9成,績效更好。 我懷疑這些強迫使用區間測速的官員不是圖利區間測速器材廠商,就是外勞無牌電動車的大股東好處都給這些人撈去了對用路人只有一句事故減少數字怎麼不說夫妻二人平均只有一顆睪丸,所以導致台灣人少子化......
小葉叔叔 wrote:60公里常出事~那就降到5050公里常出事~那就降到3030公里又出事~那就降到10這就是交通政策的制定方式我很像也能當交通部長了 你這只有科長能力次長則是加上汽機車車禍~就禁止機車通行機車行人車禍~就禁止機車通行大車機車車禍~就禁止機車通行機車對機車車禍~就禁止機車通行公車與機車車禍~就禁止機車通行部長更屌!兩台汽車車禍~禁止機車通行汽車與貨車車禍~禁止機車通行大貨車與汽車車禍~就禁止機車通行行人跟汽車車禍~還是禁止機車通行行人走路跌到~就是要禁止機車通行院長呢?綜觀上述所有車禍危險,大型重機一律不准上高速公路太危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