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
但當被保險人自己有違規的部分,保險公司不應該給予任何給付才對
避免有人仗著自己的保險不謹慎開車
保險費的高低則決定保險公司會向對方代位求償的金額
超出的部分保險公司也不會幫你求,要你自己處理
1.甲乙丙式車險甲式理賠不明原因車損,比如停在路邊被撞對方跑了也沒監視器,乙式理賠對物與對車,比如大雨失控擦撞到護欄或路樹...,丙式理賠車對車碰撞,都是修理自己的車,和對方一點關係都沒有
2.第三責任險或任意險是賠對方,而且是依肇責比例理賠,比如對方錯7成,就賠對方3成的車體損失和醫療費用,超過保額上限就理賠到保額上限,不夠的部分駕駛要自行負擔
3.有肇責保險會理賠沒錯,但未來會提高保費,若常常發生保險公司會拒保,而且是所有保險公司都會拒保,不會有仗著有保險就不謹慎開車這種事,因為這種人很多都被拒保根本就沒保險
比如對方不謹慎開車但肇責0,那己方要全額支付所有損失費用當然合理,要思考的是為何對方無肇責或是肇責很低,不是去想保險制度不合理
還有自己如果也有保好保滿,是不是同樣能向對方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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