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雖然想從外線違規左轉,但方向燈已經持續打了五秒以上且慢慢左切。依照一般人的生理條件,後車駕駛在這個距離之下應該不致於無法預見危險及做出適當反應。且過程中你似乎沒有放慢車速的跡象,感覺只是想靠左偏移閃避前車通過,而非做出減速或煞車的正確處置。在相對路權之下,雖然你的贏面較大,但要拼完全無肇事責任可能有點困難。
簡單點的說,對方就算是違規迴轉了,這並不代表你就可以合法無責的撞它,這樣理解了嗎!除非是事發突然,時間短促到反應時間短於1.6秒,你才有無責可能,否則你基本上三成肇責是一定的。就是你得賠償對方車損人損費用三成,對方得賠償你人損車損七成費用。最終金額由你們雙方在地方調解委員會協調一到兩次,協商不成就提告進法院。不過你這車禍算小咖的,基本上只要不是協調委員太弱雞,不太會讓你們搞得進法院,畢竟金額實在太小。除非兩方或某一方存心想搞錢搞事的,那才有的揮。上面的解釋在延伸一下就是說,如果在前面是一個違規的行人,在這麼低的車速下又有高於1.6秒的時間以上踩剎車但你卻還是撞到他,你覺得有可能無肇責嗎?你會認為行人因為這樣違規過馬路,所以就算撞死他也會無肇責嗎?
先說是否有買車體險?如果沒有買不管自己是否有肇責,你都必須與對方慢慢談賠償修復,如果對方爽快願意賠償就算了,如果對方沒保第三人責任險,又不願意花錢賠償,你只能跟他慢慢耗甚至去法院提告。有空多爬文,這種案例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