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守法直行車真可憐,要擔心一堆不守法的阿達行為


eagleeagle wrote:
原來這麼多人開車都...(恕刪)


直行車路權本來就是最大的,在任何先進國家都是這樣!
在台灣直行車會讓都不是禮讓,是被迫讓的!

會說直行車要讓的,通常都是自己常妨礙交通要直行車讓!
不然有什麼好爭議的!不要妨礙直行車就不互有讓不讓的問題了!

台灣就是多數人積非成是慣了!
路上一堆該讓的不讓,不該讓的都讓了!
交通才會亂七八糟,事故不斷!

katana057 wrote:
所以他在罰則上
多補一句說 雙向二車道以下 很難嗎?

你覺得不明確 那你還不敢快去建議交通部 很難嗎?

跟我說有何用?

黃色小鸭 wrote:
你覺得不明確 那你...(恕刪)


這樣就回到我跳出來的原點哩
(你跳出來說很明確啊)

東湊西湊的法 搭來台灣
不明確定義
取締罰則又不嚴
就是這樣亂

多少年前
連機優先道慢車道都沒有
但台灣用國外的自行車道
生出個機慢車優先道
然後說禁行機車
兩段式左轉

阿現在又不快去抄
stop sign

電箱又喜歡橫放在分隔島
已經是在全世界特立獨行了

katana057 wrote:
這樣就回到我跳出來的原點哩
(你跳出來說很明確啊)

東湊西湊的法 搭來台灣
不明確定義
取締罰則又不嚴
就是這樣亂

多少年前
連機優先道慢車道都沒有
但台灣用國外的自行車道
生出個機慢車優先道
然後說禁行機車
兩段式左轉

阿現在又不快去抄
stop sign

你看的出來 又說不明確?搞的我好亂喔...噗...

你覺得不明確就跟交通部建議啊 在這邊一直跟我說一大堆有的沒的能改變現狀嗎?


慢車道民國57年早就有了好嗎?

機慢車優先道基本上跟慢車道是一樣的東西...只是多寫了幾個字上去而已

stop sign也早就有了

奇怪

你到底有沒有駕照啊?越說越露餡
黃色小鸭 wrote:
你看的出來 又說不...(恕刪)


你覺得現在路上有做到完全停止後再左轉嗎?
警察怎麼不去抓

只有說轉彎車必須讓
沒有說必須停止後再轉彎

機慢車優先道 國外可沒有
你說這只是慢車道分出來的車道
沒錯啊

但設這種特立獨行的規則
卻沒完善規範

前面大大遇到的問題
他老早打了右轉燈
後方遠處右後方直行機車卻故意加速過
故意造成前車的誤判
這樣還要說直行車路權最大嗎???

道路一堆瑕疵
至少道路設計也該改進吧

另外 不跟你玩了
多說甚麼都是多餘的
katana057 wrote:
你覺得現在路上有做...(恕刪)

沒有規定完全停止後再左轉 警察要抓啥???

只要有辦法證明後車故意加速超越 當然就不是直行車最大

其他都是用路人的問題 跟法規何干???

就很多人跟你一樣不完全瞭解法規 所以有些違規是因此造成的


本來就是多餘的

就像H神 只敢躲在01鬼扯法規 完全不敢面對主管機關...
發生這種事不該倒因為果吧...

你會說要是大學生騎慢點就算撞到就不會那麼嚴重了...

怎麼不說婦人不那樣轉一點事都不會發生了?

這件事情的發生不是因為速度啊...

一直強調開車開慢點~更該強調的是遵守路權別亂轉...

至於完全合法撞三寶這件事~既然您說怎麼不撞撞看~

小弟捨身好了~找個路段你當三寶在我完全合法合路權下你違規跳出來給我撞如何?

還是您也只是會說怎麼不去撞撞看?

eagleeagle wrote:
我都說很多次了,不...(恕刪)
黃色小鸭 wrote:
沒有規定完全停止後...(恕刪)


所以你懂我說的stop sign用在哪裡?
stop sign可不止只用在閃紅燈路口...

看的出來你根本不懂了= =...
這個我不想回答你
可以請樓主回答你
csshvci wrote:
發生這種事不該倒因...(恕刪)</blockquote

您眼睛去洗一洗吧!
我已經說〝那個婦人違規轉彎害死人〞,何來倒因為果?


本人強調的是三寶很多,爭先搶快只是增加與三寶碰撞的機率。
你可以注意該處路段,那種地形路段速限通常不會超過五十KM,
看看那個大學生有沒有超速?
就算沒有超速,那個速度顯然比其他機車快,為何其它機車就沒騎那麼快?
慢一點也許就沒事,即使撞上也可能傷會輕一點,不會是植物人。

開車就是要小心,沒有絕對可以安全不出事的開車方式,
但是小心一點總是好的,至少可以減少碰撞機會。

一堆人喊用力撞三寶,撞上是誰得利?


因為大家都怕三寶,所以處處禮讓,反而讓三寶更加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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