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提出不錯觀點 但都太紙上談兵去法規真道路這塊...沒把當時行車的因素狀況考慮進去 也沒人提出實際的距離真實狀況當時是『綠燈』狀態 也就是說你從機車專用道結束後 沒有紅燈慢慢給你切單看google地圖的話 機車專用道結束到路口大約是60公尺時速抓50的話 大約是每秒移動13.8公尺 約4秒多一點當天車多 4秒要移動中變換車道 這4秒之間後面機車還有超車行為(當然你也可以比他更快 有沒有超速我就不知道 鄉民都很nice的 絕對不會去談違法這塊 所以不能超速超車)最後...這4秒你的左方車還有不少可能會要右轉的汽車(應該說絕大多數)給個關鍵字:60公尺 4秒 左側汽車 行進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