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da1024 wrote:問一個技術問題比方...(恕刪) 1.保險跟你之間是合約精神,保單上面說能賠10萬就是只能給你10萬,超過的保險公司既不會給也不會幫你要2.你出險拿10萬會簽一張授權書讓保險公司可以打民事官司,再來就是保險公司跟對方的事了,保險公司最終拿回多少錢是保險公司的事,多拿不會給你,少拿也不會找你
有人發問如下>誠心發問>底下回文有人說到:先取得債權憑證,再把債權賣給討債公司處理。>這樣可行嗎???>肇事者若沒有收入證明,連他脫產的動作都無法證明,更遑論求償。可不可以呢? 當然可以,只是先打對折賣出,接下來就是民間討債公司處理問題了,民間討債公司是吃素嗎? 不然怎都會有社會新聞出現,不用擔心找不到人,民間討債公司自然會找到人。當然這是最下下策,不希望用這方式解決,不管是撞人還是被撞,彼此拿出誠意解決才是上策。
hu4852 wrote:代位求償部分只有產險部分,關於人身部分是沒所謂代位求償的,如果有受傷就要自己去談和解部分,這一點保險公司應是無法介入的...(恕刪) 所以賠自己跟賠對方的險種都要保好保滿,保險公司要不要跟對方求償對保險人來說就無所謂。
他從頭到尾應該都在你前方吧!即使打了右轉燈靠右,是不是依然還在原本車道上,然後你以為他會繼續往右,就直接衝了偏偏他又往左,應該是這個狀況吧!以下個人看法……不管他往左往右,他還跟你在同一個車道上,你就是後車撞前車。axr6902421 wrote:如題,先前小弟一篇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