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反對重機上國道,但是否應先修改道安規則第94條第三項應注意而未注意


supau25 wrote:
摔車都只噴直線的嗎...隔壁車道甚至對面車道的是要怎麼應注意而未注意? (恕刪)


如果摔車或被撞車後騎士突然掉到隔壁直行車道的輪下, 能免刑責且不被民事求償, 我就贊成.
問題是現在的法規&無膽法官, 根本很難.

別只想著自己想上國道兜風的權利, 罔顧其他用路人的精神&財產自由的權利.
想上國道, 還是開車吧...
tequila601126@gmail.com wrote:
終於有人提到責任的...(恕刪)


如果重機騎士跟你一樣中肯我覺得開放也沒關係, 而不是為了滿足你少數人而出了事大家要跟你一起分攤哪來的邏輯? lol 爽你在爽出了事大家一起承擔有這麼好過日子嗎.
+1條....

如果國道警察有把握每台重機違規都追的到.....就可以上去.....

幾顆老鼠屎飆車, 每次我老婆小孩都會嚇一跳.......

另外我建議台鐵, 高鐵可以假日加開車廂運送重機......

因為他們的理由是想去遠地方旅行....所以國道可以節省時間....

韓龍生 wrote:
1 駕駛人應注意車...(恕刪)


你不反對我反對[歧視]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下限

85LII wrote:
我是砂石車駕駛,建...(恕刪)


給你100個讚
提這意見的人..我覺得蠻好笑的。。。

這條存在已久。。也有很多人受害。。。
在重機爭取要上國道之前就有的東西也不是重機專用條款
為什麼扯上重機上國道咧?

真的怕這條就都不要開車上路了。。。
路上三寶那麼多
隨時都有人可能在你前方失控讓你吃上這一條的

隨時幻想重機會在你前方出事?
其它車種就不會在你前方出事(影片隨便找就一堆)?

SSALEX wrote:
提這意見的人..我...(恕刪)


因為在國道上車碰車, 可能只是車壞
車碰重機卻極可能是殘廢或死亡~~
不提這個要提甚麼?

被這一條加上去, 無肇責方可能還是得賠償幾十或幾百萬的損失
或許你錢很多沒在怕~~~
https://jin.tw

SSALEX wrote:
提這意見的人..我...(恕刪)


我覺得好笑的是你才對
平常開車在一般道路我都要注意四周狀況
注意機車,注意3寶
有任何情況,能閃就閃
能離遠一點就離遠一點
車速不快,能煞就煞
但一上高速公路
速度一快,很多情況不是說煞就煞
說閃就閃,
上到國道,我少了不用注意機車
只要注意3寶就行
開放重機我也是不反對
但我贊成廢除這條條例
畢竟重機國道打滑失控
在高速度下,可不是我們開車
說煞就煞,說閃就閃

小弟有騎重機,
但前一陣子家中也發生車禍,家人開車被機車撞,對方是肇事主因,但對方又受傷,結果被撞還要被告,
這種不爽跟不合理小弟深深能夠體會。
其實,應注意未注意原本就該罰,也該負起責任(例如開車玩手機、精神不佳…)
但因為只要肇事另一方為機車,汽車就一定要賠,這是很不合理的。
其實小弟有一個想法,覺得這樣子比較合理。
目前我們車禍的賠償是總損失去依肇責分攤,
雙方的「損失金額」可以互抵。
往往三寶神風特攻隊機車來撞汽車,汽車往往損失並不大,
但對方卻會仗著體傷獅子大開口。
小弟的想法是:將「損失金額」互抵改為「肇事責任成數」互抵,
也就是對方重大違規、自摔,肇事責任7成,汽車未保持車距或應注意未注意,3成責任。
直接7-3=4:0,汽車免賠。
小弟覺得這種做法比較合理也比較可行,不知道有沒有要一起連署的。

knift wrote:
小弟有騎重機,但前..自摔,肇事責任7成.(恕刪)


重機在高速公路 出事 很大比例 就是投胎
所以重機不上 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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