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m3647 wrote:對方要說是你造成的,要負舉證責任 碰到痞子你就只能用流氓的方式解決了喔這種人你愈怕事他就會愈吃定你死死你信不信你如果有決心跟他上法院樓主會比較可以爭取到權益如果是我的話一毛錢也不出然後叫他賠我精神損失
其實我是一個演員 wrote:警察告訴我說對方的後視鏡有損傷 , 有拿照片給我看 , 我目測大概5~8公分的裂痕吧然後我馬上跑去看我的車 , 可是一點痕跡也沒有 一定要要求出險,說不定那後視鏡已經經過多次碰撞,和解過N次了?
那個聲音,是後照鏡被撞到反折起來的聲音。但是那樣大聲,應該是自車的後照鏡反折起來的聲音。不過你完全不知道(事後沒發現後照鏡是收折起來的)?後照鏡擦撞,我很有經驗,而且都是同向擦撞--包括擦撞到他車的後照鏡、路邊違停機車、路邊電箱。個人經驗,像你這種對向擦撞,而且你的還看不出異狀,那對方的裂痕不會是你搞出來的。我曾擦撞到一個女生的VIOS,後照鏡反折,扳回來就好了,沒事。但是她執意報警、去車廠估價。畢竟是我的錯,就都遵照她的意願。但員警也很苦笑,因為要拍照時,根本不知道要拍哪裡是損壞部位。車廠估價出來要3600元,我付她8000元和解(因為做筆錄時她說受到驚嚇)。她很訝異,說修好後會傳相片給我看。我跟她說:「不用啦,我只負責賠償妳,修不修並不需要知道。而且沒有壞,幹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