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臺灣已經不錯有立告示牌告知你前方有測速,還能以超過限速十公里通過不會罰,國外就沒那麼仁慈,隱密執法是常態。(恕刪) 日本測速照相前 也有告示牌告知而且日本的測速照相的寬限值是 20公里只有日本警方測速才沒有寬限值
神就是了 wrote:現在測速照相都會有路標提示一般人看到照相路標減速找限速路標沒找到線速路標就會開很慢或者找測速相機位置再減速所以被照到真的無話可說了 照到當然無話可說,可是政府可以做好一點嗎?看到警告標誌,還要減速另外找速限標誌這樣不是妨礙車流嗎?警告跟速限放在一起提醒沒有壞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