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測》國道定速70,直接癱瘓一條車道 (桃園710號電動公車)

台灣明明是法制國家,任何車輛時速60以上既可行駛。

但有人認為地球是繞著他轉,是非需以他為準。
小人物櫻木 wrote:
國道速限110,公車(恕刪)


大部分市區都限速40~
我朋友也常在抱怨他都開100~
所以產生了100-40=60的危險速差~

於是我就安慰他說~
把市區速限訂為40的~都是腦殘~
這樣不就產生了100-40=60的危險速差~
嚴重影響到你這些開100的人~
你是交通的先驅~走在最前端~見解異於常人~
如果大家都跟你一樣~都在市區開100的話~
就能發揮市區每個車道的最大車流量了~
這麼偉大的道理~就只有你知道~

後來我朋友又說~他也不一定都在市區開100啦~有時只有開80而已~
於是我就又安慰他說~
這些在市區開40的~真是該死~
把市區速限訂為40的~都是腦殘~
這樣不就產生了80-40=40的危險速差~
嚴重影響到你這些開80的人~
你是交通的先驅~走在最前端~見解異於常人~
如果大家都跟你一樣~都在市區開80的話~
就能發揮市區每個車道的最大車流量了~
這麼偉大的道理~就只有你知道~

後來我朋友又說~他有時在東張西望的時候~都開30而已~
於是我就再安慰他說~
這些在市區開40的~開這麼快~真是該死~
把市區速限訂為40的~都是腦殘~
這樣不就產生了40-30=10的危險速差~
嚴重影響到你這些開30的人~
你是交通的先驅~走在最前端~見解異於常人~
如果大家都跟你一樣~都在市區開30的話~
就能發揮市區每個車道的最大車流量了~
這麼偉大的道理~就只有你知道~

然後他的心裡就比較稍微平衡了~
70走外側車道你也有意見?

你怎不去怪那些超完車不回最外側車道的人

你怎不怪自己的車太爛,加入軟趴趴

最內側超車道,以及與最外線相鄰的車道持續被占用才是問題所在.

以致於在最外線以最低速限行駛的破車,幾乎無法切入相鄰的車道超車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70走外側車道你也有意見?

我以為影片很容易看出問題耶,幫忙補一下邏輯

一般用路人,沒意見;受政府管理的公車,有意見,行駛高速公路請跟上車流

710和710B一天共82班,每次行駛國道15分鐘,每天從早到晚這樣惡搞國道交通,當然有意見,發現問題就該處理
https://fb.me/TeslaHere|TESLA知識家
BlueSky5230
誰規定要跟上車流?要不你去請願修法。有些人去餐廳用餐就吃得慢,在餐廳規定時間用餐完畢即可,你就像餐廳員工想早點把碗盤洗完休息,就大聲斥責他不能吃快點就合理嗎?
小人物櫻木 wrote:
我以為影片很容易看出問題耶,幫忙補一下邏輯
一般用路人,沒意見;受政府管理的公車,有意見
710和710B一天共82班,每次行駛國道15分鐘,每天從早到晚這樣惡搞國道交通,當然有意見,發現問題就該處理


為了不擋到你這種人的路,然後公車司機不得不開快
到時候出事了,可以找你們擔嗎??

還是你覺得,出事也不關你的事,不要擋到你就好??
曉得 wrote:
電動公車沒有違反道路交通法律的規定
違規事實不明確
...(恕刪)


沒違規就是沒違規
沒有什麼明不明確
小人物櫻木 wrote:
國道速限110,公車(恕刪)


政策法律
趕不上實際面
最高、最低限速
相差過大,其實就有危險性
再,安全距離
還有隨意變換車道
都是危害因素

在高速公路
正常狀況開不到八九十以上
應該走省道就好
然後呢…
BlueSky5230
最外側車道速度是60-90公里,請不要使用小車時速80-110公里去看大車和外車道。
台灣速差是50有很很大嗎!

德國高速公路速差更大。
我覺得沒有違規都沒有問題

既然您的見解覺得有影響交通之實..那您就申訴吧

不過我只是想說..既然他都沒有違規了,

那能因為速差造成的事故是不是事主本身應該負起最大的責任?

因注意未注意?之類的

要超這車本來就該注意旁邊車道是否有無來車,並且有把握才超車呢?

我是不懂會有什麼危險...危險就來自駕駛本身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