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Uber突開車門,害騎士被砂石車輾死,判刑10個月(未和解)

樓主,你也幫幫忙,2022年2月26日的新聞,2022年5月17日發!
artcheung
你嘛幫幫忙,都2023了,你還在2022?[沒有不敬的意思]
陳阿瓜~
有事嗎? 2022討論事故 2023討論判決 有什麼問題嗎? 還是判決都不能發文討論?
wwwmo wrote:
說10個月太少的

也差不多拉

機車也有責任應注意而未注意...(恕刪)


判決書有說騎士有責任?
jxv wrote:
但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給予賠償,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10月


這法官真的太扯!
foster_yen wrote:
樓主,你也幫幫忙,2022年2月26日的新聞,2022年5月17日發!


法院判決是最近的,你沒看清楚內容齁,不過,這帖不是2022年年5月17日發,是2023年發,2022年尚未判決
jxv wrote: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恕刪)

這種就該判刑10年+500萬賠償金。
一年未還清刑責+5年,
上限+15年。
不還錢出獄已60歲up。
該檢舉就檢舉吧..違規害死人是不爭的事實..所謂檢舉魔人大多是替天行道..別再鄉愿了..違規就是違規!!
説起賠償,那詐欺犯呢?騙個千萬,幾億也只是關幾個月就出來,想想做一輩子也賺不了這麼多錢,難怪台灣的詐欺犯橫行,真是詐欺王國。
蛤?! 免錢飯10個月好吃好睡又不用賠錢, 這樣判誰要和解
pwwang
就是好吃好睡才判10個月,法官英明[台灣No.1]
結論: 騎士生命只值10個月的不自由, 果然是自由台灣, 法院認證10個月自由等於一條命
那台機車如果有abs,相信不會在急煞時前輪鎖死讓他自己還沒撞上車門前就自己先轉倒往左滑出去造成憾事。

起嗎可以在撞上車門前減速到相對低的速度撞上車門,

也許只會是原地倒,人不會往左滑一台車寬距離那麼遠頭被壓爆。


大家騎車真的看見路邊有車時,多瞄一下看駕駛座有沒人,

要稍微離多一點距離,機車盡量買有abs配備的。

多方面主動被動條件去並行,希望來降低最大危險性。



害人致死無和解,卻只判十個月⋯

看了真的很令人無言。

除了法官判決無法讓人信服以外,原告請的律師大概也有非常非常大值得思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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