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還沒去調解對吧!
就先去調解囉! 但是如果各持己見就上法院!
法官就會給你們一個 "決定" 不服就繼續跑, 跑到底線了! 就照法院說的走!
這時更無賴的會說, 我名下沒有資產, 你可以依法去查他名下有無動產不動產!!
等到你跟他說, 你再不依法付款, 就要去提出強制執行 "之類" 的行政程序時, 他就付了!!!!
總之就是 “使用" 一堆時間去爭取自己的權利就對了! 至於每個人的時間價值不一定!
值不值得 自己說的算! 沒在工作的, 你叫他每天上法院, 他也沒差!!!! 至於因為 "上法院" 害你
要跟公司請假, 損失全勤獎金什麼的, 都無法獲得賠償!!!!!
PS: 所以有保險很重要, 保險公司會為你先處理!!! 但不一定會幫(代替)你去調解委員會,
或是幫(代替)你上法院喔!!! 也不要想得有保險, 就什麼都不用管!!!!
下次遇到這種可以煞得住的話就煞, 然後寄罰單給他!!!! 比較划算!!!!
煞不住的話......... 就花時間吧!!!!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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