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觀二輪事故~一律統一口徑檢討騎士..
gray48816 wrote:
車商為了賺錢,鋪天蓋地把自駕車半成品
對大眾洗腦教育成LV1~LV5分級合理化
我覺得OK
但是法規沒跟進,駕照與道路應該也要分LV1~LV5
駕駛認知與道路設施也要對齊車輛科技來管制才對
別說電動車休息站自撞
幾乎每隔幾天就有緩撞車被撞
LV2新車撞爛了再買一台,車商賺翻
怎能每次事故都沒車商的責任?
只會用「LV2只是輔助」一句話來的卸責
科技使人產生惰性,真棒!都消費者自己吞
LV2只會幫忙踩油門,不會幫忙煞車
有安全bug就算是殺人工具了
這系統與現況的交管交控作為是衝突的!
自駕車都在政府許可的特定場域行駛
車商賣LV2說只能當輔助,然後放任所有駕駛在路上亂開
就好像
老闆賣龍蝦三明治,有附龍蝦頭但肉是蝦仁
然後跟你說龍蝦的賣點是裝飾龍蝦頭…
LV5=自駕車,那LV2~LV4就是半成品無誤…
MICHAELCUB81 wrote:
這就胡說八道了,本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