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又被告!!!無言.......!! (結案:無罪)

ryan00014875 wrote:
可是這次是小車撞大車,應該是小車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我知道這裡是台灣...(恕刪)


"撞"有去撞到人和被撞到
被撞到有分從後面被撞(99.9%沒肇責)
和 互撞 (兩車分行不同方向)

"忙"檢察官的想法大概是"互撞", 樓主直行和機車從側面"互撞" (樓主如果"停下來"就不會發生車禍不是?)
ace ventura wrote:
"撞"有去撞到人和被...(恕刪)


樓主方向不是減速?停下來的不是應該是機車?(所以機車不用停下來?)

互撞?不是你撞我我撞你叫互撞?樓主這樣不是叫被撞?

台灣麻,我知道
lover7952 wrote:
由於該路口是閃黃燈路口 ...(恕刪)

機車那邊是閃紅燈嗎?
lover7952 wrote:
每個回應的內容我都看過了也謝謝各位的經驗與意見
我回應以下幾點事情:
1.車禍鑑定方面我是直接花錢去申請的, 申請好後才通知對方我有做此動作, 請他等待結果, 但對方可能不想我去翻案吧!! 所以直接提告, 導致車鑑會不能進行, 因為車禍案件只要進入訴訟程序中, 車鑑會是不能干預的, 所以無法鑑定, 只能用初判表送檢察院!!...(恕刪)

樓主的案件我一直都有在注意關心,有關…… 車禍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中, 車鑑會不能干預無法鑑定,是有這樣規定,但是也有例外情況,就是得請 檢察官或法官送交鑑定 。

樓主應該已經有開過偵查庭了嗎?應該蒐集各項有利證據證明自己有按照交通法規行車,以及對方違反交通規則……閃紅燈,未停車查看來車再開車,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因,請求庭上法官送交車鑑會鑑定,目前看來只有這個辦法。

剛好我有個朋友發生跟樓主很類似案件,情況如下供樓主參考:

1.十字路口,A汽車閃黃燈直行,B機車直行或轉彎不明,機車於路口中心撞上汽車左側後車門。
2.A汽車駕駛無受傷,B機車駕駛送醫不治身亡,經酒測A汽車駕駛0,B機車駕駛高達0.89(抽血),而且未戴安全帽,頭部重傷為死因。
3.A汽車有減速通過,B機車應該無煞車,而且車速應該很快(地上無煞車痕跡)。


B機車駕駛家屬一開始開口500萬賠償,金額過高且不合理,加上肇事責任未明,A汽車駕駛表明無法接受,由於是死亡車禍案件,所以就直接送司法單位以刑事偵辦,法官劈頭就問A汽車駕駛認不認罪?A汽車駕駛把當時狀況告知法官,法官為了釐清責任,於是移送車鑑會鑑定整個事故的責任,最後結果----A汽車駕駛肇事責任為 0%,B機車駕駛肇事責任為 100%,刑事部分A汽車駕駛免責。

雖然刑事免責,但是B機車駕駛家屬改打民事賠償官司,經過將近2年跑法院,最後依舊判決B機車駕駛家屬敗訴,死者家屬到A汽車駕駛家撒冥紙抗議鬧事,A汽車駕駛只好自己再拿出100萬"賠償金"才讓B機車駕駛家屬結束鬧劇。

結論:
我朋友A汽車駕駛,刑事及民事都無罪勝訴,但是對方就是改用死纏爛打方式到A汽車駕駛家及工作場合鬧事抗議,A汽車駕駛為了息事寧人只好妥協,除了慰問金、殤葬費都是A汽車駕駛出的錢,再加上100萬,死者家屬還有200萬的強制險死亡理賠。

雖然B機車駕駛死亡,但整個事故,經鑑定都是B機車100%過失,而且酒駕未戴安全帽,但是家屬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死纏爛打方式還是有用的,至少可在對方多撈一點錢。

有錢有閒真好 wrote:
剛好我有個朋友發生跟(恕刪)


謝謝分享, 但我車鑑內容不符合預期啊!!!
這件拖好久

lover7952 wrote:
108年7月05號 (恕刪)
有錢有閒真好 wrote:
剛好我有個朋友發生跟(恕刪)

請問一下 這種狀況有保險是自己處理還是保險處理
好無言.....

三個畫面證據那麼明確...機車閃紅燈沒停車再開就算了還超速,這就足夠100%責任了。

汽車明顯有減速再通過,看起來無責失,結果一直被硬灌 「未注意車前」狀況?
車前哪裡有狀況了。樓主已安全通過停止線後才被高速撞擊側面,車前有啥狀況了

只要原告一直告,一直無限拉高提告金額,就能一直魯小樓主沒完沒了....

照理強制險出一出,就扛掉全部了...還要賠錢不合理
這檢定真的鳥,應該跟機車駕駛腦子一樣有問題。

注意前方狀態,怎麼不說機車方更有沒有注意?更或者是說「故意」?
連減速跡象都沒有,直接從側面撞?
請問是神風特攻隊?還是詐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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