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0905 wrote:
你這邏輯根本一多問題(恕刪)
其實我早就有樓主這想法,這才是保障一般人。
你開車是否從未出過狀況?若是很恭喜你?希望將來也別出事。
試想
有天開車到不是很熟的地方,在某無號誌路口,沒停車再開,
結果與路口另一車撞上了,經鑑定結果,雙方皆應注意而未注意,
責任各50%。
如果
你開的車是豐田神A,修車費10萬,
對方的也是豐田神A,修車費12萬,
最後你們各出11萬,解決。若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處理。
但很不幸的,對方不是跟你一樣是神A,是個有錢小開開台布加迪,
對方修車費是600萬,........
對小開而言花個300萬修車也沒什麼,但是一般人呢??這金額超出保險,保險公司也不會賠。
為什麼我的不小心,要賠償的金額多寡跟我的不小心無關?
卻跟我的運氣遇到的車有關?
30萬都可以逼死一家人,何況是300萬。
不該設上限嗎??
賠償應該跟過失的程度相當,而不是運氣。
樓上一堆酸樓主的,我猜不是不開車,就是都開千萬豪車的。
不要以為走路就很安全,哪天違規被豪車撞斷條腿,誰賠誰多還不知道呢!!
JIN DER LAND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