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允許民眾檢舉它車違規 ,因有車牌可查出車籍資料,甲檢舉乙或乙檢舉丙,警方都審查檢舉照片或影片,輕輕鬆鬆開出罰單,效率驚人的高。

對罰單有疑問的,再去申復(能申復成功的機率極低)!

這種讓人民相互監視,互相檢舉,可讓統治者管理起來,輕鬆愉快,同時也達到管理的目的!

在北朝鮮、中共國這種極權統治的國家,也是利用這種方式來統治!

是啊!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或精神,都可以活的好好的,再嚴苛的罰責,只要遵守國家法律,也不要亂講話、亂發言,也是可以善終的!
檢舉魔人會惡意檢舉,變態檢舉,設陷阱檢舉
為補救這個為人詬病的弊端
最好的做法是限制檢舉人每月檢舉數量上限3件
如此檢舉人自然會篩選出真正需要檢舉的,杜絕上述變態檢舉
alfasaab wrote:
檢舉魔人會惡意檢舉,變態檢舉,設陷阱檢舉
為補救這個為人詬病的弊端
最好的做法是限制檢舉人每月檢舉數量上限3件
如此檢舉人自然會篩選出真正需要檢舉的,杜絕上述變態檢舉


我也覺得限制檢舉人每月的檢舉件數,是一個合理有效的做法,可避免目前浮濫的檢舉案件!目前浮濫的檢舉,完全無助於改善交通或減少交通事故及傷亡人數!

並且目前這種浮濫檢舉的情況,其實已經在默默的破壞台灣社會原本的和諧及善良,並不斷累積對國家及政府的不滿!
knift
違規的人跟螞蟻一樣無止無盡,才是問題所在,你不思解決源頭,一直在想如何減少檢舉,倒底有什麼問題?台灣的和諧與善良不應該建立在一堆自私鬼違規影響大眾行的安全之上。
檢舉達人多半是一些鼠輩和心理變態,正常檢舉人除外
jason12220905 wrote:
本人守法搭捷...(恕刪)


制度上已經有公務員體系
不需要外掛第二警察權
喜歡開罰單
那麼就好好地去報考警察
不要只想開罰單
又不想負行政責任
國家沒有允許給人民
擁有處罰權
melkavam wrote:
制度上已經有公務員體系
不需要外掛第二警察權
喜歡開罰單
那麼就好好地去報考警察
不要只想開罰單
又不想負行政責任
國家沒有允許給人民
擁有處罰權


人民哪來的處罰權??
你可以開罰單??
如果答案不是
那哪來的外掛第二警察權?
我會檢舉只是我沒在網路上po(我會檢舉闖紅燈、逆向)
我檢舉就是丟出去我就不會再管有沒有成功
你說我是為了正義嗎?
我沒想這些
我只想到這些違規的很可惡
我也不想以後在路上被這些違規的害到
我只想維護我上路的安全

一堆說檢舉魔人太多
每天上路這麼多車次
被檢舉的數字可能連千分之一都不到
一堆人很久都沒有被檢舉過
被檢舉的不先檢討一下自己
(還有說有人挖陷阱讓他跳,我一直覺得有陷阱還會跳的更.............)
只會推給規劃不當
規劃不當當然有
但多數照著走並不會有什麼違規問題
是因為很多人不遵守導致想遵守的人被迫違規
至於科技執法
現在數量才這麼少(每個縣市都不會超過500處)
違規者就已經哭天喊地
全面實施應該機會很低

台灣人只會看自己的權利,卻從不講自己的義務
權利和義務是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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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這篇應該也只徒勞無功
看來我是當不了智者
buzzbee
功德無量!
唬唬生瘋 wrote:
我會檢舉只是我沒在網路上po(我會檢舉闖紅燈、逆向)
我檢舉就是丟出去我就不會再管有沒有成功
你說我是為了正義嗎?
我沒想這些
我只想到這些違規的很可惡
我也不想以後在路上被這些違規的害到
我只想維護我上路的安全


檢舉失敗你不用負擔任何成本
這就是
有權無責



每次檢舉繳100元作業費
就可以浮濫檢舉問題
真的好可笑喔!有在檢舉的都知道什麼會被檢舉,避開就好

能檢舉的就那幾條而已,連這都無法避免,我看還是不要上路的好

紅線停車、紅線轉角停車都無法檢舉,這已經夠爽了吧? 做人不要太超過嘿!
shukae wrote:
檢舉失敗你不用負擔任...(恕刪)


時間成本不是成本!?

沒跟警方收"代客提供違規影像手續費"就不錯了,還要跟老百姓收錢?,說的好像檢舉有錢拿一樣

老百姓要花自己的時間精力去補足警察執法不周處,還要繳費?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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