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en200.tw wrote:
跳開法律說說比較實際...(恕刪)
第二條 ....
不堵塞 ---> 只要後車有一輛就算堵塞
1.後車比你快,你不是在超車狀態,請離開車道
2.後車比你快,你正在超車狀態,請完成超車後,離開車道
3.沒有後車時,可以最高限速行駛
這是高速公路駕駛者駕駛內線的"原則",
別人時速多少就不是你CARE的........
法條是寫 限速110~60 (大型車又不同),
但不是每個人都一直開110,有高有低,而超過低於就是違規....
實際狀況下,高速公路內車道是不可能會沒車(就是一條車道嘛),
所以要以最高限速110+10一直在內側駕駛,你可以掂量著看看有沒可能,
(我以前有過三更半夜開二高,
非年節等重點日期,真的是任我開,
但比較容易碰上異物,計有石頭,樹幹,水泥袋)
eden200.tw wrote:
所以以這位大大所言,...(恕刪)
所以一直在強調的就是 不要拿法律當基礎
因為法律只能規定 "清晰明瞭"的條文
不能寫的籠統 不然就是一堆人 自認聰明沒違法
然後做一些 影響交通順暢的行為
像是開霧燈 占用超車道 一堆有的沒得
這已經完全是公德心問題 而不是法律問題了
法律法規只能確保 社會不會"大亂" 交通不會"大亂" 大概維持60分水準
60~100分中間的落差 只能靠人民 自發性的提升 (道德 品德 公德心)
如果只是一直法律法律 那永遠就只能過60分的生活
如同法律沒規定 服務業一定要 "笑容可掬" 也沒規定客服一定要 "挨罵"
要是服務業都依照法律 擺臭臉然後跟客人辯論
都不違法阿~ 但是這樣的生活品質 ok嗎?
กิิิิิิิิิิิิิิิิิิิิ ก้้้้้้้้้้้้้้้้้้้้ ก็็็็็็็็็็็็็็็็็็็็
時速 110KM 的確是能持續在內車道行駛~ (就當你真實速度是110KM 好了)
但你看高速公路擺那麼多牌子 (內側車道為超車用)
那是道德宣導~~ 用意在 "別一直占用內車道"~~
就算對方超速好了~~ 後車來3輛...你是讓他由左邊直直超車比較安全??還是讓他切你外側再切進你車道比較安全??
再者~~~ 道德是需凌駕法律之上還是法律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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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沒明確規定的原因是~~~ 這種佔用內車道 超車中與非超車 很難界定~~
車多的時候 又該如何界定??
法律才沒特別修改~~ 不然~~~ 一堆人又要喊擾民了~~ 又要喊政府亂開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