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管你機斯頭再多,減速慢行才是唯一安全回家的路。原廠以透過各據點去瞭解是那一個業代所出的車,並進行致意瞭解,是南部辦的牌。我再想,如果可以把儀表版的速度只印到120 km/hr,或許就可以避免也不一定? 反正法規也沒同意你開180。你印180km/hr,不是在告訴人這車很厲害,鼓勵人去試看看嗎?其實,愛怎麼開是個人的業,就自己擔。但是一旦傷到別人,萬般後悔都來不及了。相信他的父母親現在是很懊惱傷心的,這一堆受傷的家屬一旦提起求償,你保險再多碰到這個案例,保障也是有限的。現在這個事實已發生,立法怠惰是不是該改法條把危險駕駛的刑責拉高以敬效尤?酒駕可惡,危險駕駛更不可原諒,因為意識清處,知其為不可為而蓄意為之。唉!真的很替那一車的受害者難過。願他們早日康復。觀關迎業考音宏示俘勞菩提開心竅薩俯遠澪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