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重點是咱們政府很有人情味,第一次抓到都是限期改善,有人魚目混珠了2-30年第一次的扣答都還沒用到呢?所以笨蛋才守規矩 對啊,罰金、罰鍰應該是要有嚇阻效果的金額才對,結果違停罰個600…搞屁啊,跟停停車場根本差不多,可能還更便宜(把被檢舉的低機率算進去的話)。罰金低、警察裝死,才是現在違規嚴重,檢舉盛行的原因吧。如果警察公務繁忙,沒有時間取締這些違規,但是罰金是現行的10倍好了,看有沒有人敢來賭賭看。違規魔人賭的不就是不容易被開單,就算開了也沒幾百。
knift wrote:..對啊,罰金、罰鍰應該是要有嚇阻效果的金額才對,結果違停罰個600....(恕刪) 像食安,環保每次新聞報導哇!最重罰幾百個萬結果幾萬塊加限期改善,賺的都不只這些了哪會怕,抓到了換個名字繼續所以有人說勸導為主?有效?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