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到底是要檢討騎士還是路人差點爆頭

行人到底在走三小路

直接要跨雙黃線穿越
與雙黃線迴轉的駕駛一樣爛

沒車就算了
有車還這樣過

斑馬線就在前面 是殘廢了嗎
當然是要檢討騎士!

行人走路很累,所以要體諒他的違規,

騎士只是轉油門、按煞車,

還嫌累的話,乾脆不要騎車了。

交通安全,就是不要有人傷亡!


一個沒看路

一個沒看車

兩輪三寶 vs 11路三寶 ,完勝
路人39
這圖是有問題的, 古代的皇帝都是坐皇輦的, 沒什麼在自己走路的[偷笑]
現在行人有過馬路不看路的傾向

沒有走在斑馬線上也是照樣大搖大擺的

可以很明確的告訴大家,這樣類型的車禍,肇事主因就是行人,機車次因。

就算送到覆議還是一樣。

因為看過朋友出過車禍跟這情形幾乎一樣!

一個穿越雙黃線,一個直接撞上。

初判肇因一開始機車七成行人三成,

花三千送地方交通鑑定維持不變,

法院轉送南投覆議鑑定,結果翻盤認定行人七成主因機車三成。

並且定讞不得再覆議。法官就依照這個判下來。

至於再送學術覆議就不用想太多了,除非死一堆人再說。
信爺 wrote:
騎士摔車的方向在往左...(恕刪)



車禍沒分對錯
只看比例

除非騎士沒超速
不然肯定是騎士責任比較大

但如果沒超速的話
怎可能撞上去
從安全島樹叢竄出來的行人會讓你更想扁他.
沒走斑馬線

吃虧了

會賠比較少
機車怎會沒看到人???
光線不至於太暗
騎車也未免太不專心了吧~!
路人倒地一刻,亮著螢幕的手機也噴飛
過馬路不看路,盯著手機
心臟也太大了吧~!
先檢討一下安全帽鏡片太黑的問題
一堆李星在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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