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騎士命喪貨車輪下駕駛不起訴原因是這個

小宸宇 wrote:
菜車駕駛這半年來的...(恕刪)


沒錯,不知道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拿著這個不起訴要求騎士家屬賠償?....
台灣難得有這樣公正的檢察官

但我相信台灣仍有為數不少  隨意起訴  恐龍判決  的案例
這是對向車道發生的事!貨車就要背負撞死人的壓力。

但是.

摔車後若後車壓過,有無安全距離、如何鑑定?

摔車後若被同向的隔壁車道壓到,會如何判定?

chenann wrote:
這是對向車道發生的事!貨車就要背負撞死人的壓力。

但是.

摔車後若後車壓過,有無安全距離、如何鑑定?

摔車後若被同向的隔壁車道壓到,會如何判定?



在台灣 通常即使後來判決 刑事0%責任, 民事幾乎都要賠償 多或少而已

加上一輩子心中的陰影 畢竟你還是撞死人(假使 刑事0%責任, 民事也一毛錢都不用賠)
這個案例就是應注意能注意有注意, 唯對造突發之行為超出常人想像亦非駕駛所能預見, 然駕駛已採取必要措施仍無法避免, 故無須負責。
unlocker wrote:
希望這正確的判例不要只有曇花一現

還有"應注意未注意"這鬼條款是不是也該修法了....
希望這正確的判例不...(恕刪)
ado016435 wrote:
這個案例就是應注意能注意有注意, 唯對造突發之行為超出常人想像亦非駕駛所能預見, 然駕駛已採取必要措施仍無法避免, 故無須負責。


這只是刑事0%責任,, 但不知道民事會怎麼判?

台灣的刑事、民事判決內容原則上是不相互拘束的
檢察官(刑事)的不起訴處分也不會拘束民事庭法官的見解
也就是說,
1.刑事無罪或不起訴,而民事敗訴
2.刑事有罪,而民事勝訴
這兩種情況在理論上和實際上都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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