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ann wrote:這是對向車道發生的事!貨車就要背負撞死人的壓力。但是.摔車後若後車壓過,有無安全距離、如何鑑定?摔車後若被同向的隔壁車道壓到,會如何判定? 在台灣 通常即使後來判決 刑事0%責任, 民事幾乎都要賠償 多或少而已加上一輩子心中的陰影 畢竟你還是撞死人(假使 刑事0%責任, 民事也一毛錢都不用賠)
這個案例就是應注意能注意有注意, 唯對造突發之行為超出常人想像亦非駕駛所能預見, 然駕駛已採取必要措施仍無法避免, 故無須負責。unlocker wrote:希望這正確的判例不要只有曇花一現還有"應注意未注意"這鬼條款是不是也該修法了....希望這正確的判例不...(恕刪)
ado016435 wrote:這個案例就是應注意能注意有注意, 唯對造突發之行為超出常人想像亦非駕駛所能預見, 然駕駛已採取必要措施仍無法避免, 故無須負責。 這只是刑事0%責任,, 但不知道民事會怎麼判?台灣的刑事、民事判決內容原則上是不相互拘束的檢察官(刑事)的不起訴處分也不會拘束民事庭法官的見解也就是說,1.刑事無罪或不起訴,而民事敗訴2.刑事有罪,而民事勝訴這兩種情況在理論上和實際上都可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