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ManCcC wrote:而政府就是要強制買足保險 這個可以談,但不是強制賠,本來是自己來法律規定統一買,但賠方式跟一般產險一樣,只是數量多可以更便宜,但不宜與強制險相同費率及給付方法,因兩者基礎差太多了,當大家都是疏忽時,疏忽的一方賠多不就是公平保障說法嗎
hu4852 wrote:這個可以談,但不是強制賠,本來是自己來法律規定統一買,但賠方式跟一般產險一樣,只是數量多可以更便宜,但不宜與強制險相同費率,因兩者基礎差太多了 這種細節應該是立委們去商議,就算賠償內容要法院核定,或是怎樣都可以但百姓大方向就是"我車子被撞了,對方沒資產,對方犯保險五大天條,我也要拿到賠償"不要像現在就算法院核定賠償,對方沒錢就是拿不到我拿的1700不是強制險費率是我實際現在保第三責任+超額1000萬的費用我想每個人一年增加1700,應該不痛不癢,保險公司也賺到本來該賺的第三責任1700只是出險受政府監督,而且五大天條不適用至於沒保的,肇逃的,政府本身就有一個單位是處理這問題,也不用擔心拿不到錢。
CcCManCcC wrote:政府本身就有一個單位是處理這問題的 目前政府沒這個專責處理單位,如果有還是會依照原法律基礎處理,但費率會更低,1700是人身險+財損,單獨財損是沒那麼高,而且目前好像沒單獨第三責任財損都是附加在第三人身險上,財產單獨財損保會更低民法政府不會無條件介入,因是雙方都有權利必須有法院判決
hu4852 wrote:目前政府沒這個專責處(恕刪) 我前幾年車禍有研究過..對方就我說的無賴我記得政府有個負責強制險的單位能處理,甚至還有政府代墊金的樣子.......而且本身可以找自己的保險公司出(但其實大家都推給對方保險公司)花了我好大心血研究強制險,看有那些能出險的反正對方無照,讓保險公司去和他求全額(最後出險金額和當初我要求的賠償還少了1萬多呢,我多有良心,他自己不賠耍賴,活該)其實希望財損有強制的保險能出,然後代位去找這些人求償,也算是吐口氣
CcCManCcC wrote:財損有強制的保險能 這個就算有也是有一定額度跟目前強制險也是有額度,想要全賠還是不可能不過1萬多真是多不甘心,所以說人品問題跟運氣才是重點,一萬多表示你人品還不錯只有這麼一點點損失,跟失去生命比對真的是差多了,難怪沒什麼人支持這一塊了
hu4852 wrote:這個就算有也是有一定(恕刪) 我腳骨折,車損2萬我只求償3.5萬(含醫療+我開車要停靠進公司計時停車位),對方擺爛不賠只好用強制險出到4.6萬,但真的很浪費我時間一直跑醫院,還撐了拐杖3個月滿不爽的其實真要上法院隨便開6位數都可以,真希望有法規治治這些無賴,保障我們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