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sport1983 wrote:南部中心/陳姵妡、廖...(恕刪) 我們這區有過幾位檢舉魔人,騎樓整條路特意檢舉。專挑貨車和老人家與婦女跟車一路檢舉(無止盡),處理方式~~~~~請地方人士把檢舉人調出來,站十字路口舉牌子洗門風3小時(這6年來不再聽過有特意檢舉的事件了)
junsport1983 wrote:南部中心/陳姵妡、廖...(恕刪) 歷史共業,台灣的都市陋習台灣的都市規劃,長期以來就是一場「省錢」與「自欺」的共業。在缺乏遠見的決策下,我們以騎樓代替人行道,彷彿只要有屋簷,就能免除對行人的責任。政府沒有預留足夠的停車空間,卻也沒有勇氣嚴格取締騎樓停車。於是汽、機車擁進騎樓,人被迫走上馬路,而馬路邊又停滿車,只得在人與車爭道的夾縫中前行。這樣的城市景象,荒唐至極。透天也好、公寓也罷,只要能直直往上蓋,似乎就算是「開發」。至於停車、行走、安全、綠地,全都成了民眾自己的事。那個年代的政府,只想以最少的公帑蓋最多的房,堆出最高的人口密度,鼓勵人民拚命生小孩——為的不是宜居,而是戰備。於是,我們得到了今天的結果:台灣都會區的市容,不是醜陋,而是可悲;不是雜亂,而是可憐。唯有那些願意「打掉重練」的地方,花上鉅資重新規劃,才得以從這歷史的錯誤中稍微掙脫。而其他地方,只能在錯誤的設計裡,一代又一代地繼續將就著活下去。
junsport1983 wrote:政府應該送我們四輪大爺一人一塊停十輩子的免費停車位,還要離家超近...(恕刪) 我是看到標題點進來,看到11樓的回答,好熟悉的文字,我只知道車子不行騎上人行道,最近沒打方向燈被檢舉,機車族是不是弱勢?還是學會禮讓行人,對大家都有保障吧!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覺得台灣的法律真的沒路用,我家這邊也很多人會把自己家裡的雜物堆到騎樓,跟市府檢舉後他們派人來也不罰,每次都是里長來喊是誰家的東西趕快收一收!然後之後這些人又把東西拿出來堆。在台灣你會發現,很多事情只要你人夠無恥,什麼事都可以做,就因為我想,以停車這個案例來說,你夠無恥就可以佔好佔滿,老實的人找不到車位,只能乖乖花上百萬買停車位停車。之前在政治版看到有人說台灣人受以前國民黨留下的荼毒太深,說法是因為當年國民政府從大陸撤退來台灣,國民黨對台灣這塊土地沒有用心規畫道路,房子也是,放任全台幾百萬棟的違建,導致後來的人根本改正不了。但我覺得這根本上是人民素質的問題,日本殖民台灣50年,為何台灣人沒把日本人的"迷惑をかけない"(不要給人添麻煩)精髓留在台灣人的骨子裡呢?現在執政黨是民進黨,為何不與朝野一起修法把停車細則再做一次大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