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自家騎樓被檢舉開單! 整條街過半居民遭檢舉

junsport1983 wrote:
南部中心/陳姵妡、廖...(恕刪)

我們這區有過幾位檢舉魔人,騎樓整條路特意檢舉
專挑貨車和老人家與婦女跟車一路檢舉(無止盡),
處理方式~~~~~
請地方人士把檢舉人調出來,站十字路口舉牌子洗門風3小時
(這6年來不再聽過有特意檢舉的事件了)
就屋主自己不先搞懂法規,被建商蒙在鼓裡,加上早期管區給大家方便 ( 自己偷懶 ? )
現在有人檢舉了,管區只能依法開罰 ( 不燃會被客訴吃案 )
重點就在於
自家門口兩旁蓋了實牆
騎樓本來就是要行人通行用
你還蓋實牆當車庫
不檢舉你還真說不過去
jason 567
外加鐵捲門的,就檢舉不到了。
knift
將違停升級成違建,政府就會擺爛不理你了,反正這塊也不是警察處理的。
junsport1983 wrote:
南部中心/陳姵妡、廖...(恕刪)


歷史共業,台灣的都市陋習

台灣的都市規劃,長期以來就是一場「省錢」與「自欺」的共業。
在缺乏遠見的決策下,我們以騎樓代替人行道,彷彿只要有屋簷,就能免除對行人的責任。

政府沒有預留足夠的停車空間,卻也沒有勇氣嚴格取締騎樓停車。於是汽、機車擁進騎樓,人被迫走上馬路,而馬路邊又停滿車,只得在人與車爭道的夾縫中前行。這樣的城市景象,荒唐至極。

透天也好、公寓也罷,只要能直直往上蓋,似乎就算是「開發」。
至於停車、行走、安全、綠地,全都成了民眾自己的事。

那個年代的政府,只想以最少的公帑蓋最多的房,堆出最高的人口密度,鼓勵人民拚命生小孩——為的不是宜居,而是戰備。

於是,我們得到了今天的結果:
台灣都會區的市容,不是醜陋,而是可悲;
不是雜亂,而是可憐。

唯有那些願意「打掉重練」的地方,花上鉅資重新規劃,才得以從這歷史的錯誤中稍微掙脫。
而其他地方,只能在錯誤的設計裡,一代又一代地繼續將就著活下去。
糞射囝仔!驚生
只有低成就底層、閒人才會幹這種事!
也只有台灣草莓族寫一堆幹話羞辱當事人拍手叫好!
甘霖老木全家ㄙˇ光光
junsport1983 wrote:
南部中心/陳姵妡、廖...(恕刪)
停一樓門口這件事要改
要一段時間啦
還有會擺盆栽廢棄腳踏車幹嘛的
都馬一堆
是否從小方便當隨便慣了,長大很多事情會不知道是非對錯?
junsport1983 wrote:
政府應該送我們四輪大爺一人一塊停十輩子的免費停車位,還要離家超近...(恕刪)

我是看到標題點進來,看到11樓的回答,好熟悉的文字,我只知道
車子不行騎上人行道,最近沒打方向燈被檢舉,機車族是不是弱勢
?還是學會禮讓行人,對大家都有保障吧!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都覺得台灣的法律真的沒路用,我家這邊也很多人會把自己家裡的雜物堆到騎樓,跟市府檢舉後他們派人來也不罰,每次都是里長來喊是誰家的東西趕快收一收!然後之後這些人又把東西拿出來堆。

在台灣你會發現,很多事情只要你人夠無恥,什麼事都可以做,就因為我想,以停車這個案例來說,你夠無恥就可以佔好佔滿,老實的人找不到車位,只能乖乖花上百萬買停車位停車。

之前在政治版看到有人說台灣人受以前國民黨留下的荼毒太深,說法是因為當年國民政府從大陸撤退來台灣,國民黨對台灣這塊土地沒有用心規畫道路,房子也是,放任全台幾百萬棟的違建,導致後來的人根本改正不了。但我覺得這根本上是人民素質的問題,日本殖民台灣50年,為何台灣人沒把日本人的"迷惑をかけない"(不要給人添麻煩)精髓留在台灣人的骨子裡呢?

現在執政黨是民進黨,為何不與朝野一起修法把停車細則再做一次大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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