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以法條觀點來說佔用內側車道這件事情


eden200.tw wrote: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供...(恕刪)


快就繼續開 不要慢又跟旁邊併排就好了 會塞就是開不快又不切出去 這樣後面的很難超車
我左右都可超 最脆的是那種併排的
想在內線怎開就怎麼開吧
超過110或路隊長,都不關我事
反正我習慣110開中線

看太多行走內線被對向車破安全島貓死的影片了
個人堅信內線反應沒其它車道快
死亡率也比其它車道高
除非不得已,還是少走內線

110長時間佔內線
以台灣的民情
還是會被旁邊的車暗譙的
趕快離開那啦

救護車讓不讓
就算不是救護車
搞不好人家急著去繞塞
讓一下有那麼難嗎?

bmw6710 wrote:
當今天是國道警察開著...(恕刪)


我還是會超車,有好幾次抄國道警察的車我都是定速120,我並不覺得有什麼好怕,他覺得我超速,可以隨時攔我下來,很多人看到警車開中間車道開90,內側車道的也跟著變90,那又是什麼狀況?除了警察的測速槍,他的錶速不見得能當證據
我是覺得不要管別人佔用了
反求諸己比較快
當我用 "最高速限" 遇到前車比我慢
我又不能撞他只能減速
這一減速我的速度就不夠最高速限了
既然我自己沒有最高速限
那我就認份自己退到中線車道去再開我的最高速限
至於我到中線車道之後
內線車要開得比我還慢就不關我的事了

nxwo wrote:
以台灣法條觀點來說我...(恕刪)


可是各說各話的鄉民都散去了,這篇才來,呵呵

謝謝您解答我的疑惑^^

eden200.tw wrote: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供...(恕刪)


請問您如何認定後車超速???

請問中華民國法律有賦予您認定他車超速的權力嗎???

中華民國法律有說,後方來車示意超車,應立即允讓,哪來這麼多五四三的???

您要最高速限開最內側沒關係,後面有車來就讓一下,
中線車多先打方向燈,表示讓車的意圖,讓候車知道您有意要讓,
這樣開車很難嗎???



我沒有說過我認定後車超速阿?你是在講什麼東西阿?

什麼中華民國法律賦予我認定他超速的權力阿?你是在講什麼東西阿?

中華民國法律有說,後方來車示意超車,應立即允讓,哪來這麼多五四三的???<=這是哪一條阿?什麼叫那麼多的五四三阿? 你到底是要講什麼阿?

您要最高速限開最內側沒關係,後面有車來就讓一下,
中線車多先打方向燈,表示讓車的意圖,讓候車知道您有意要讓,
這樣開車很難嗎???<=我是我有說我不讓後面的車喔?我說我是人要超我就讓人要插隊我就讓他插隊的人我哪時說過我不讓了? 你是幾歲人了吃炸藥喔?

eden200.tw wrote:
我沒有說過我認定後車...(恕刪)


您不是有說:已經達到最高速限還要讓給超速車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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